油库储油离奇消失 检查员被判刑喊冤

张汉斌,是江苏省盐城市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即盐城粮库的一名普通员工。因为粮库价值六百万的两储罐食用油离奇消失,他被判处三年徒刑。最近获得自由的他和妻子杨萍上访喊冤。

据调查,2014年12月10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判程序违法,严重剥夺被告人张汉斌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与大丰检察院做出(2013)大刑二初字第0136号《刑事判决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汉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张汉斌在监狱中度过三年一个月,去年被提前两个月释放。他妻子在法院审理时在法院外拉大横幅抗议,之后还多次到各级法院上诉,都无济于事。

据调查,江苏省盐城市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委托大丰市新海油脂公司收购油菜籽,加工并以国家临时存储油就地储存,但该公司临储油数量与上报的数量差额较大,造成国家损失3629120元。对此,大丰市检察院没有追究行为人油脂公司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却对直属库派驻油脂公司驻库监管员邵红旗、巡查员张汉斌(控告人)、监管科长李学富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离奇的是,第一被告邵红旗判缓刑回家了,第二被告李学富判缓刑回家了,作为第三被告,老实的张汉斌因拒绝认罪,却被判实刑三年三个月!而真正的罪犯油脂公司法人代表朱德伟则仅仅以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在审理期间,法院威胁他,如果认罪就判缓刑,不认就判实刑。

张汉斌和妻子杨萍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人为恶意制造的冤假错案,是大丰检察院和法院为包庇盐城直属库领导和大丰油脂公司负责人犯罪,而不惜滥用职权、栽赃陷害所致,更是一起典型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张汉斌作为与案件毫无关系的人,成为了替罪羊。

在本台记者调查过程中,负责办案的检察官以当事人和海外有联系为由,拒绝透露案情; 法官也不接受采访。辩护律师迫于压力,对案情也讳莫如深。不过,经多方查证发现:这个案件的办理不符合法律程序,而且流失的储备油哪里去了成了谜,这个案件背后可能隐藏巨大的贪污腐败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