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智根富(蒙古族)、王敬夫妇二人最近通过网络平台给自由撰稿人陈悦发信。 信中透露:智根富于1992年至2001年之间先后承包的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八项工程项目,在各项工程均已经达标合格且通过验收交付分别使用14--22年后,呼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仍然以种种理由和种种借口恶意拖欠他们夫妻二人近260万元的工程款不予给付,由于工程款迟迟不能够按时到账,使得当年给他们做工的6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及材料款至今无法及时兑现。期间,夫妇二人还多次遭到讨薪农民工不同程度的集体围攻与绑架,14年的讨薪维权,最终得到的结果居然是一张形同废纸的判决书,决定赔偿几十万,还不够支付农民工的拖欠工资。
据了解:投诉人智根富原系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自1992年以来,他先后承包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六马路一号楼”、“怀远路五号楼”、“十五大排一号楼”、“丰镇2、5、6号楼”、“单位家属房维修”等八项建设工程,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的规定期限内,智根富除必须要保证这八项工程正常开工与如期完工交付外。还必须根据项目大小,按时上缴支付给呼铁集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8、41%和12%--14%不等的管理费用。然而,在智根富所承包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如期完工经过验收并被确认为优良工程分批交付给呼和浩特铁路局使用达14--22年后的今天,呼和浩特铁路局居然单方面毁约,拒不支付和承认当年所拖欠智根富的260万元工程款。期间,智根富夫妇二人也曾多次去呼和浩特铁路局恒诺公司索要,要求对方如期支付应该支付的项目工程款,但是,没有任何结果。
2002年5月中旬,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冉祥云、财务主任史晓玲、出纳徐玲集体贪污400多万被呼和浩特铁路检察院带走审查,在此三人被检察院、法院调查审理期间,为稳住局面,呼和浩特铁路局基经处领导曾多次要求智根富夫妇二人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保持沉默和清醒的头脑,并且承诺说,等查明相关人员的经济问题之后,将保证立马偿还拖欠他们的所有工程款。2002年底,冉祥云、史晓玲、徐玲三人分别被判缓刑。
2003年春节前,部分农民工因为迟迟没有领取到工资,将智根富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仅单方面听取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不欠工程款的证据,便责令智根富必须在15日之内还清拖欠农民工的所有工资。否则,将对他妻子王敬所经营的超市予以封存。接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书以后,智根富夫妇二人再一次去呼和浩特铁路局索要呼铁拖欠他们的工程款, 但对方否认欠款。
因工程垫资太大,呼铁局恶意拖欠工程款又迟迟不予支付,使得他们夫妻二人几次遭受到不明真相的农民工的围攻与绑架。作为债权人的智根富春节得出去躲债。
本台记者采访当地一审法官和高院法官,但对此案都没有透露详情。智根富、王敬的律师李亥丑认为,该案非常黑暗,背后有很多黑幕。 我们在下集中将继续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