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法新解引热议(上)

据中国媒体扬子晚报、北京晨报和北京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前不久,中国婚姻法公布最新司法解释,最引人关注的条款就是“房子”的归属问题:共有两条,一条是,司法解释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的解释称,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说俗了就是“谁付了首付款,离婚后房子归谁”。另一条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换句话说就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针对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新法已从今年8月13号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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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解释有关房子的条款一出,立即引发网民们的热议。支持者称:新婚姻法可以减少功利婚姻的发生率。婚姻法的新解是对拜金女的彻底封杀,挽救了婚姻以感情为基础的基本价值观,是对爱情的救赎。有网友认为,新法解释是在挽救“宁在宝马里哭不在自行车背后笑” “宁做情妇不嫁穷人”“爱情诚可贵,房子价更高”的爱情婚姻观,还有网友说,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择偶首选对象由“富二代”变成情投意合的“潜力股”。

反对者则称: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有网友说,新法“鼓励彻底实行AA制”,还有的网友说,新婚姻法的实施是“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新法无疑为婚后男人的出轨扫平了最后一道障碍,让婚姻更加动荡。还有媒体报道说,新法解释是婆婆战胜丈母娘,有与媳妇不和的婆婆在听到新法解释后,立即将儿媳妇扫地出门,上海还有丈母娘联合到妇联上访论理。

本期妇幼论坛就此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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