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即时通信技术的发展,下班后还要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处理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成为生活常态。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吕国泉首次提出“将离线休息权入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一时之间,离线休息权引发广泛关注。微信加班能不能拿加班费?劳动者的休息权应该如何定义?休息权被侵犯对劳动者会造成何种伤害?离线休息权如何落实?本期节目将就离线休息权相关议题进行探讨,参加讨论的嘉宾是旅美经济学家秦伟平。
离线休息权入法
刚刚结束的人大政协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议》;离线休息权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吕国泉表示,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
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休息权、隐私权得不到保障。
吕国泉表示,“隐形加班”日益常态化,甚至成为无偿加班,而时刻在线的状态让劳动者“困在工作系统里”,身心健康受到影响,为此他提交了该提案。
吕国泉在提案中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劳动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同时修订标准工时,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做出明确界定。
对于用人单位“隐形加班”行为,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同时,健全维权机制,让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无偿加班时有维权渠道。
隐形加班纠纷案引发关注
近一年来,中国全国多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员工因非工作时间“线上上班”,向用人单位索求劳动报酬的案件。
这些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名姓李的员工诉讼某文化传媒的劳动纠纷案。
据中国媒体介绍,李某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担任短视频运营总监,试用期间,在非工作时间完成了回复设计方案、方案改进等工作。同年5月,公司以李某使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李某认为该公司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提出诉讼。
根据新京报报道,这起劳动争议案看似很寻常。当事人李某称自己在下班后利用微信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驳回了相关请求。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李某上诉至北京三中院。
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该认定为加班。
一石激起千层浪。判决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共鸣,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明确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
中国式过劳死真实情况讳莫如深
加班现象在中国已经不是潜规则,而是浮在表面的打工人群像,已然成为中国企业乃至社会文化的一环。北京商报之前一篇评论指出,互联网公司作为加班的重灾区,996甚至007等长时间工作已经被视为普遍存在,而这种制度正在蔓延到其他行业,比如快递员、医疗、媒体和其他企业员工。
根据中国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2020》。在中国,每年有54.4万人死于心源性猝死。相当于每分钟,就会有1个人因猝死离世。
最近几年,有关于员工猝死的消息不断传出,而年龄在40岁以下的猝死案件也在增多,引发不少人对于过劳死的担忧。
根据丁香医生《2021国民健康洞察报告》,超过一半的受访者都曾有过对猝死问题的担忧。从不同年龄层来看,越年轻的群体,往往越容易担心自己会猝死,而00后担心自己会猝死的比例竟然高达60%。 如果按职业来细分,有71%的主播曾担心自己会猝死,占比最高。其次是快递员(60%)和程序员(59%)。
目前中国尚未有条款明晰定义何为过劳死,也没有官方统计数据。但适度劳动研究分会会长杨河清分析称,过劳往往是诱因,病灶已经在那儿了,一劳累就容易引爆。很多“过劳死”可能隐藏在“脑溢血”、“心脏骤停”等等疾病之后,数据可能是庞大的。
关于中国过劳死的统计,尚未有官方统计数据。但和“过劳”有关的死亡人数,极有可能是超出我们想象的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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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主持、制作:饶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