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台湾总统大选落幕,民进党候选人赖清德赢得胜选。国际媒体普遍报导,这次选举台湾选民拒绝了中国。在全球充满选举的2024年,台湾取得民主的第一场胜利。
习近平最在意美台军售
有媒体称,美国政府密切关注北京是否发动大规模对台军演,回应赖清德的当选。台湾国防部1月16日表示,3月后天气转好,针对中国年度计画性或非计画性军事活动,目前还未掌握到3月有对台湾的针对性军事作为。
台湾大选结果出炉,美国总统拜登(Joseph Biden)被媒体询问时,匆匆回应一句:”我们不支持(台湾)独立。”不过,他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台湾的支持。台北时间1月15日,一个由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海德利(Stephen Hadley)及前副国务卿史坦柏格(James Steinberg)组成的重量级跨党派代表团访问台湾,会见蔡英文总统。
海德利指出,期待在台湾新政府的领导下延续美台关系,共同维护台海的和平及稳定。史坦柏格表示,无论是民主党或共和党政府,美国长久以来的政策具有一贯性,并且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岸议题,重视对话的重要性,以及避免任何单方面改变现状的行为,这对区域内所有人民都是有利的。
拜登在第一时间表示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是说给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听的。去年11月旧金山拜习会期间,习近平对拜登说,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最重要、最敏感的问题。他希望美方把不支持“台独”的表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并且提出2点:”停止武装台湾,支持中国和平统一。”
这是习近平首次就美台军售做出表态,在此之前的几次拜习会和双方通话中都没有这样说,显示北京最在意美台军售,将是今后中美关系转好转坏的关键指标。不过,美国国防部长奥斯汀(Lloyd Austin)隔天表示,美国依据《台湾关系法》的承诺,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帮助台湾获取自卫能力。同时,美国不断对中国入侵台湾的可能性进行评估,拜登政府正在解决对台军售速度迟缓的问题,并加快交付武器的速度。
随着赖清德的胜选,包括军售在内的美台军事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强化,美国不太可能妥协或自我设限。北京要有心理准备,美台也要做好相应部署。
旧金山拜习会结束后,美中军事交流机制陆续重启。为期2天的第17次美中防务政策协调会谈1月9日在华府落幕。美国资深国防官员私下对媒体透露,恢复军事会谈是好现象,但”我们清楚看到”两军之间仍存重大分歧,包括中方对统一台湾的影响,这可能促使美国承诺协防台湾。
只要谈到两岸议题,美中两军的立场始终南辕北辙。看不出美方有任何妥协余地和理由。这要从历史谈起,从历史中理解美台军售的本质及其未来的发展。
《台湾关系法》使军售法律化
1978年底,中美在签订《建交公报》之前的谈判中,美方已向中方明确表明,两国建交后将继续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据曾任邓小平的翻译、中国资深外交官施燕华的回忆,邓小平当时拍了桌子说:”美国不是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吗?继续售台武器会让和平解决无望!”结果,邓小平还是决定签下建交公报。
按常理,在这种情况下签下建交公报,不免丧权辱国。施燕华受访时说,当时邓小平首先考虑中国的改革开放。对外求开放,就不能不考虑与世界上最发达的美国打开关系。在中美建交的关键时刻,邓小平一锤定音,先完成建交,为改革开放开路。军售问题可以缓一缓,日后再谈,显示邓小平高度的灵活性。
邓小平的妥协,也许是他看到美国坚决不退让的立场。《纽约时报》披露,在中、美建交公报达成协议之前,美国总统卡特(Jimmy Carter)已指示五角大楼,起草一份长达60页、名为《第九号联合指示》的绝密文件。该文件强调,美国在中美建交后必须和台湾保持军事关系,因为台湾的武器装备主要依赖美国,突然中断军售,台湾国防可能面临瓦解,不但无法抗衡中国,也可能引来中国入侵。
美国坚持这么做,是大国之间权力平衡的必要手段,根本原因是不信任中国。这为1979年通过并生效的《台湾关系法》埋下伏笔,美台军售走上法律化。
《台湾关系法》共有18条,它真正的核心是在安全领域。第2条第2项第3款规定:美国决定和中国建交,”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一期望。”但北京不断宣称,”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已经公然违背美中建交的初衷与承诺。既然前提受到威胁,美国就有权利做出自己的应处之道。
接着该法在第4款规定:”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之举,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及安定的威胁,而为美国所严重关切。”以北京近年对台湾采取的种种胁迫性行为,已经越过这条红线,并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带来威胁。美国联合盟友应对此一变局,加强地区一体化威慑能力,实属必要也理所当然。
接着第5款规定:”提供防御性武器给台湾人民。”以及第3条第1项规定:”为了推行本法第2条所明订的政策,”美国将使台湾能够获得数量足以使其维持足够的自卫能力的防卫物资及技术服务。”
军售项目视中国威胁而定
近年美台军售增长,项目出新,北京认为美国向台湾提供进攻性武器。其实,武器的防御和进攻不在于武器本身,取决于使用武器的政策。台湾的军事战略立足于本土防卫,即使有吓阻成分,也是为了增强防卫。长久以来,台湾的海空兵力从未越过海峡中线,反而是中国军队越过中线,威逼并压缩台湾防卫空间,积极实施围台军演和战场经营。美国增加对台军售只是回应此一变局,进行相应的补强措施,离台湾真正需要的防卫力量相差甚远。
接着第2条第2项第6款规定:”维持美国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诉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压手段,而危及台湾人民安全及社会经济制度的行动。”因此,美国承诺协防台湾,早在《台湾关系法》中确立。拜登总统4次表明,他会遵守美国协防台湾的承诺,是重申《台湾关系法》已有的相关条款,不是做出额外的承诺。
由此看出,美国政府历来都强调奉行《台湾关系法》,差别是有所轻重缓急。中国的威胁愈大,奉行的力道就愈强。完全合法适度,无所谓过激和挑衅。
有关军售的谈判拖到1982年,中美签署《八一七公报》,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
据美国解密档案显示,里根总统(Ronald Reagan)在《八一七公报》签署后发送给时任国务卿舒尔茨(George Shultz)和国防部长温伯格(Caspar Weinberger)的一份备忘录中提到,”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是以中国持续其和平解决台湾与中国分歧的承诺为先决条件,上述二者的关联性是美国外交政策中一项恒久的必要要求”,而且“美国对台湾提供武器的性能和数量,完全视中国构成的威胁而定。”
到了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时期,美国直接把对台军售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式联系起来。正如2020年5月白宫和国防部同时发布《美国对中国的战略指针》报告中所声称的:”美国售台武器的数量和质量,是基于中国威胁的程度而定。”拜登政府延续上任共和党政府的政策,可见美国两党在对台军售问题上取得高度共识,并采取一致的政策,没有妥协的余地和理由。
美台军售更需强制性
不过,《台湾关系法》对军售问题仍有不足之处。曾任美国在台协会(AIT)理事主席的卜睿哲(Richard Bush),在《台湾关系法》30周年(2009年)发表文章指出,在该法的条款中,最常被引用但外界很少真正了解的是有关安全各节。有人声称,《台湾关系法》要求美国政府对台军售,其实这扩大法律的解释。当初为了确保卡特总统赞成这项法案,国会议员在军售方面悄悄调整《台湾关系法》的字句,以降低法案对行政部门政策的冲击。
例如,国会本来用”应(shall)”这个助动词,要求行政部门对台军售(Shall在法律条文中有应然性或义务性之意);但最后《台湾关系法》改成”美国将(will)供应防御物资。”实际上,这是一种意愿表达,而非具有强制性。
简单说,《台湾关系法》并没有”责成”对台军售。美国国会把安全条款订在《台湾关系法》中,表达的是对台湾自由的坚定政治承诺。卜睿哲指出,这需要台美双方分享共同的战略观。换言之,双方的战略观愈一致,美国对台军售承诺的力道就愈强。为此,台美双方领导人的任务是营造环境,以确保这种政治承诺能在日常基础上得以确认。
目前台美双方强化交流,就是确保能在日常基础上而非危机时刻,持续并增强美国对台军售的承诺。即使在新的情势下,这种政治承诺的精髓依然适用。如果可能,《台湾关系法》中有关军售部分,能在美国国会议员的协助下变得更有强制性,就更有力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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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亓乐义
(本节目主持人为长期关注两岸和印太军事安全事务的军事评论员,文章代表评论员个人观点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