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军事无禁区:总动员的号角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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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您现在收听的是自由亚洲电台的「军事无禁区」栏目。我是栏目主持人亓乐义。

上周,解放军的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第三阶段的重头戏,并且开始重新修订《国防法》。修订幅度之大,力度之深,就像吹起全国总动员的号角,给人一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修订国防法

解放军的军改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针对”领导指挥体制”,其次是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最后是”国防政策制度”,修订《国防法》是重点之一。

《国防法》的修订草案内容,10月21日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公布,开始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直到今年11月19日为止。这是从1997年后,首次修订《国防法》。很多人问,《国防法》早不修订,晚不修订,为什么选在此时?

按中国国防部长魏凤和的说法:随着世界情势、国家情势、党的情势和军队情势的发展变化,现行《国防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要求。他还说,中国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挑战更趋向多元复杂,对全面提升国防能力的要求也更高,因此迫切需要修订《国防法》,为建设强大国防,以及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听完魏凤和的说明,您也许觉得空泛。我试着用更具体的方式来做解读。此时修订《国防法》,和中国当前的内部和外部战略环境有关。除了面对内部经济转型压力,台海、南海、中印边境等三个战略方向同时有事,加上美中大国全方位的战略竞争态势浮出台面,新冠肺炎疫情使中国外交陷于被动,以及”一带一路”在一些地区遇到阻碍等多重因素,使得中国的战略环境遇到空前挑战。为此,中共修订《国防法》,吹响国防与全民动员的号角,以适应新的形势。

发展利益

中国国防部长魏凤和做《国防法》修订草案报告。(视频截图)
中国国防部长魏凤和做《国防法》修订草案报告。(视频截图)

现行《国防法》共12章70条。此次修订共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修改幅度超过八成。其中,以第2条最受各界关注。这一条增加2个关键词,就是《国防法》的适用范围,增加对国家的”分裂”和国家的”发展利益”。

同时,在第8章”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中的第47条规定:当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到威胁时,可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换言之,以上内容可作为动员开战的依据。

所谓”分裂”,这很好理解,主要是回应当前的两岸形势。什么是”发展利益”呢?各界说法不一,有的把它理解为海外利益。我个人认为,这种”发展利益”和物质规模未必有关,而是涉及与国家主权类似的重大利益,涵盖可能面临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被破坏,或是发展进程包括”一带一路”被打断的风险等,就有可能使用武力,动员开战。

为了理解《国防法》修订草案的时代特点,我们先来回顾1997年制定《国防法》的时空背景。两相对照,境况分明。当时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制定《国防法》的必要性做出多项说明。我把它归拿为两大重点。

一、当时由于缺少一部国防方面的基本法,使得一些有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法律难以制定。制定《国防法》,可以把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和空防、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与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以及对外军事关系等,一次性以法律形式确立,并为后续国防法制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

二、当时为了使国防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需要制定《国防法》,进一步确立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国防方面的职责、义务与权利。

应对外部环境

中国开始重视海外利益。图为2011年利比亚撤侨行动。(中国网)
中国开始重视海外利益。图为2011年利比亚撤侨行动。(中国网)

可以说,1997年制定《国防法》,是为了应对内部的改革需要,解放军的职能任务以国土防卫为主。今天的形势则完全不同,应对外部环境的需要尤其明显。解放军的职能任务,除了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还增加维护国家的海外利益,包括运用武装力量保护海外的中国公民、组织、机构和设施的安全,以及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另外,解放军除了要保卫传统的领陆、领水、领空的安全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还增加包括维护太空、电磁、网络空间在内等其他新型安全领域的活动、资产和安全。为此,解放军需要建设一支与国家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强大武装力量。这些发展远远超出23年前对解放军的要求。

2012年习近平上台后,自信满满,3年后全面推动军改,”一带一路”也大步向前推进,内部和外部形势一片大好。没料到,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2017年1月上台后,全面翻转长久来的美国对华政策,美中大国全方位的战略竞争态势浮出台面,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国的战略环境由此面临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挑战。《国防法》修订草案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在这次《国防法》修订内容当中,”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是另一个被关注的重点。原南京军区副司令员王洪光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未进行过全国性的国防动员,也从未宣布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1958年有金门炮战,1960年代至70年代,百万苏军在中国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前沿部署,中国进行局部动员,军队是全军动员,但没有全国总动员。如今,中国的东部、南部和西部等三个战略方向同时紧张,一旦情势严重,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因为有了新版《国防法》,全国民众动员起来,不致惊惶失措。

全民国防教育

新版《国防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视频截图)
新版《国防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视频截图)

王洪光还说,中越战争之后,解放军40年没打仗了,但是军队仍在加强训练和战备。问题是,一般民众呢?将近70年没进入战争状态,对战争已经麻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他们的国防观念强弱,也将影响一方的安全。这次推出新版《国防法》,就是对全国进行一次深入而广泛的全民国防教育。

1997年的《国防法》,对民众的国防教育做出规定,但是范围还不够全面。新版《国防法》把接受国防教育的对象扩及”全体”公民,还加上”强化忧患意识”,以及提高全体公民的”国防技能”。

就全社会而言,新版《国防法》明确规定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范围更为全面。一旦有事,以上所有组织和单位都必须按规定完成动员任务。

在学校的国防教育方面,新版《国防法》增加1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而不只是设置国防教育课程而已。另外,新版《国防法》还特别规定”公职人员”积极参与国防教育,要求他们在全民国防教育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可以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都纳入全民国防教育的范围。

全球角色

之前我们谈到新版《国防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一项对国家的”发展利益”。这个”发展利益” 指的是什么呢?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卡申(Vasily Kashin)给出不同的视角。他在《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投书指出,这和解放军在未来扮演全球性的角色有关。多年来,解放军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取得很多在全球不同地区的执勤经验。也许,不久的将来,这些能力可以用来应付对中国”发展利益”所形成的威胁。

根据《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年》白皮书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解放军30年来参加25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部队达4万多人次,是联合国第二大维和出资国和会费国,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出兵国。

2017年9月,中国完成8,000人规模维和待命部队在联合国注册,成为联合国维和待命部队数量最多、分队最齐全的国家。不仅如此,中国向非洲联盟(AU)提供1亿美元无偿军事援助,并在联合国设立和平与发展基金,迄今提供3,000多万美元经费,同时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关的政策制定,逐步展示中国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能力。

这些能力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在海外保护中国的”发展利益”,目前还不好说。但是这个趋向正在增强解放军在全球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也必将成为美中大国竞争中的一个新的战场。

听众朋友们,您现在收听的是自由亚洲电台的「军事无禁区」栏目。我是栏目主持人亓乐义。谢谢大家收听。下次再会。

撰稿人/亓乐义

(本节目主持人为长期关注两岸和印太军事安全事务的军事评论员,文章代表评论员个人观点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