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劳工通讯:广东工人罢工讨工资 东莞皮具厂停产应对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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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8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的诺德皮具厂工人 罢工,要求厂方兑现承诺,发放拖欠工人去年12月和今年1、2月份总共三个月工资。罢工后,厂方随即发出 通知,宣布由当日起停工停产。

就在今次罢工一个星期前,今年4月30日,诺德皮具厂工人还曾登录广东省总工会网站提出 在线求助,要求工会帮工人拿回被拖欠工资、追讨过去一年企业欠缴的社保缴费以及帮工人办理失业金。广东省总工会网上答复说"问题已交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让工人耐心等待。

一个星期后,等来的却是工人以罢工方式要求企业发工资,以及企业发出的停工停产通知。

东莞市人社局则在工人罢工六个星期后发出一份 处罚决定,对诺德皮具厂拖欠工人数百万元工资的行为,处以一万元罚款。

东莞诺德皮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由诺德皮具(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客户为世界知名奢侈品手袋。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80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78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

诺德皮具从2023年12月起连续三个月拖欠工人工资。这期间,公司工会、沙田镇总工会、东莞市总工会有没有旅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职责,代表工人与企业协商工资发放方案呢?

工会法第2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

5月8日,诺德皮具工人罢工要求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公司工会、沙田镇总工会、东莞市总工会有没有一句工会法的规定履行职责,代表员工与企业协商解决方案呢?

据网上资料,东莞诺德皮具有限公司有工会组织,而且,工会主席 胡传斌还曾获工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不过,这位胡传斌主席,同时还是 东莞市扬恩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和经理,持有49%股份。其余51%股份的持有人是谁呢?正是诺德皮具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 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第20条规定:企业出资人(含合伙人)及其近亲属、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不得提名为工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提名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胡传斌作为诺德皮具有限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居然顺利通过了参选提名和当选审查,成为了企业工会主席。这样的工会主席,在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和欠缴社保的时候,能代表员工与企业协商谈判维护员工权益吗?这样的工会主席,在沙田镇,在东莞市,以至于在广东省还有多少呢?

其实,就在罢工前一个星期,4月30日,诺德皮具工人曾找广东省总工会 求助,要求工会代表他们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和欠缴一年多的社保缴费。省总工会答复说"问题已交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让工人们耐心等待。

这个“相关部门”,是相关的工会部门吗?还是政府部门呢?

据东莞市总工会网站信息,3年前,2021年4月,沙田镇总工会专程进到诺德皮具厂开展过一次"粤工惠"APP平台推广宣传活动,搞 工会会员实名认证。可3年后,经过了实名认证的诺德皮具厂工会会员们被拖欠工资维权,找省总工会求助却被转到"相关部门"处理,最后更得用罢工的形式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难道,当初沙田镇总工会搞的这项进厂帮工会会员实名认证的活动,其实就是为了完成指标数据搞出来的" 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吗?难道,广东省总工会花钱搞的网上求助平台,已经沦为了 举债搞"半拉子工程" 吗?

今年4月19日,也就是诺德皮具工人罢工讨薪前一个月,广东省总工会刚印发了《 关于全面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的意见》。这份"工作意见"印发后11天,诺德皮具厂工人便找到省总工会求助。如果省总工会按自己所发"工作意见"给诺德皮具厂发出"一函两书"的话,后面的罢工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

请听我就东莞市诺德皮具有限公司工人罢工讨薪事件,带着上述问题,跟沙田镇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