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砍海明 海明反其刀而刑之

美国人真的看不懂这个案子。在华盛顿,前方自行车骑士享有至尊的整车道优先权,行驶中,机动车只能乖乖的尾随,近距离加速超越骑士,任何时候下都是违法的,只能在前后没有其它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减速,在保持法定的安全距离外缓缓超越。

在昆山,怎么完全反过来了?

本台报道: “8月27日,江苏昆山一宝马车因抢道与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主拿刀追砍电动车主,刀具不慎掉落,被电动车主捡到后反杀了宝马车主。死者刘海龙,电动车主于海明。

该案在中国网络引发剧烈反响,大量网民都要求无罪释放于海明,认为他属于正当防卫,鉴于死者身份已经确定为涉黑人士(天安社成员),不少人都认为于海明是在 ‘除暴安良’。

在中国,以 ‘正当防卫’被判无罪的情况极少…判定‘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极为苛刻。”

案发后,江苏检查院官方微博一段文字截图引发网民一顿板砖:“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时,‘你’并不能理直气壮的戳回去。那该怎么办?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目前,被智慧网民简称为“反杀案”的昆山宝马汉刀砍单车男遭自卫反击致死案,俨然演变成一场相当思想解放的“互联网新真理标准大讨论”。

让我们籍此进入民间颇负盛名的【凯迪社区】BBS [猫眼看人]讨论区。原创者贾冀豫发起话题讨论——《天安社的大刀下一步砍向谁?》,留下高达二百余楼层的响应:

【随意】 第4楼 “若单车男被判有罪”

请问善良的人在面对暴力侵害时的活路在哪?

不反抗,被砍死!

轻微反抗,招来更疯狂残忍的报复!

全力反抗,喂,那个谁?进来吃牢饭!

难道善良的人唯一的活路就是叩地求饶?

若单车男被判有罪,绝对又是一起南京彭宇案!

【说穿说透说清】 第65楼

这类人都是人品道德非常卑鄙卑劣的道上人物,毒打游行示威者,上访者,暴力强拆,用的就是这类人。

【说穿说透说清】 第91楼

老刘在德克萨斯:恶人要对你作恶,是寄希望于你不敢反抗,所以他们一般选择弱者下手。即使你反抗,也可能会失败。但恶人不轻易作恶,一个重要原因是作恶有成本,潜在代价太大。受害者绝对不反抗,作恶就会接近零成本,恶人就会随意作恶。虽然严格讲世上没有零成本的事情,但道理大致如此。 一个事实上法律不保护个体自卫权的地方,恶人就会横行,民众就会被驯化成绵羊。

【脸型方圆之间】 第106楼

任何反抗的念头都是极其错误的,更不用说行动了,法律是绝对不会同情的,更不用说支持了。

【wto1031】 第145楼

请江苏省检察院给穷人指条路:往哪跑?

以上是墙内猫眼看人BBS的舆情。至于墙外,那就更直截了当。推特中文圈著名推手【活着 @tangyongtao74】写道:

中共检察部门非常荒唐,第一,从交通过错来判断,宝马侵犯自行车道,全部责任在宝马,非常严重的过错。这是一切前提始因。第二,车上放刀,持刀主动侵犯他人,怎么成了争执口角?这是一起严重的黑恶势力公然侵犯市民的行为,不是普通人之间的口角,光天化日之下动刀,只要动刀杀人就可以反抗,格杀勿论。

让我们进入与张伟国嘉宾的相关讨论。

【读报补丁】

《龙哥,丢掉刀的那一夜》 【天涯杂谈】

01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当龙哥从宝马车里抽出菜刀砍向电瓶车车主时,一定想不到最后倒下的会是自己,也一定没想到,他死后会被评价成“黑社会中的精英”,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

根据昆山市公安局的通报,27日晚,坐在宝马车中的刘某(龙哥)与骑电瓶车的车主于某发生口角。刘某先是下车推搡了于某,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多次砍向于某。

未曾想此时长刀不慎落地,于某捡起长刀,多次砍中刘某,最终刘某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短短三分钟,龙哥从血气方刚地砍人,变成倒在血泊里抽抽,体会了人生的至喜至悲;在死后的24小时,龙哥以“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的形象登上热搜,无意中成了解救滴滴于水火的“白衣骑士”。

至此,江湖再无龙哥,龙哥只存在于江湖的人声鼎沸之中。

02

在大多数网友的眼中,龙哥的死是因为欺负人而罪有应得;但对于想要混社会的年轻人来说,龙哥却活出了黑恶势力应有的样子。

龙哥今年36岁,甘肃天水人,身上有凶兽纹身,经常佩戴夸张金银饰品,参照济南市公安局的描述,龙哥具备最典型的黑恶势力特征。在网上,龙哥被评价为让“天水市警察都头痛的人”。

岁过千禧,年过二八,也许是觉得天水太小,成年后的龙哥蛟龙入海,北抵京城,南下江苏,在离家上千公里的地方混社会,在最接近权力和最接近财富的地方都吃过牢饭。

根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的判决书((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龙哥“履历颇丰”,盗窃、打架、敲诈、捅人……十年大好光景,龙哥就在进出牢房中蹉跎。


1. 2001年7月
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 2006年9月
因打架被昆山市公案处行政拘留五日;

3. 2007年3月
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 2009年5月
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5.2013年1月
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被告人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但取得了被害人许某的谅解。

6. 2013年7月
因故意伤害罪被昆山市公案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捕。后羁押于昆山市看守

2015年出狱时,龙哥已经年过三十。也许是觉得已到而立,也许是厌倦了江湖纷争,龙哥低调“归隐”。在截至本案爆发的三年内,龙哥未再曝出过事端。

并且,今年三月,龙哥还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了毒贩。龙哥还被昆山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

渐隐江湖的龙哥爱好广泛,在有限的不坐牢的时间里,龙哥纵情投入到无限的文体爱好中去。

龙哥好交友,不论是高档会所,还是乡间野餐,不论是烧烤还是火锅,龙哥都能跟兄弟们把酒言欢,忆往昔狰狞岁月。

龙哥虽然个不高,但身体蹲实,胸肌壮硕,一来当年跑江湖有底子,二来经常做俯卧撑锻炼。

兄弟之中,龙哥之所以被奉为龙哥,并不仅仅是因为资历老,更因为龙哥会真功夫,有真本事。看龙哥展示的搏击技巧,一招一式之间,4、5个人应该很难近身。

龙哥热爱纹身,肚子上的龙头张扬个性,表达自我,两臂的翅膀彰显力量,预示着飞得更高。

龙哥还是个文艺爱好者,能歌善舞,喜欢就着洋酒唱K,虽然没亲耳感受龙哥的歌喉,但龙哥的肚皮舞跳得着实不错。

但就是这样一个“能文能武”的龙哥,最终还是没能按捺住跑江湖时的冲动,在8月27日晚上,龙哥再次挥起了砍刀,最终落得一个被反杀的结局。

龙哥死后,原来的兄弟们纷纷在朋友圈中纪念龙哥,对他们来说,龙哥的离开无疑是沉痛的。

在“天堂纪念馆”的网站上,龙哥的虚拟灵堂人气颇丰,来祭奠龙哥的人络绎不绝。但他们只是想给“龙哥之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

龙哥兄弟“沈队长”首先出来鸣不平。他眼中,杀龙哥的电瓶车主一定是一个“仇富的Loser”,甚至存在着因为仇富而“过当防卫”的“违法”行为。

但有海外网友却认为,龙哥实在不应该挑衅。在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是宝马车违规变道在先,况且电瓶车主几次想要离开,龙哥依旧不依不饶,他最终没有战胜自己“过度补偿”的心理。

另外,有传闻说龙哥的运气实在太差了,碰到了一个退伍军人。

再加上久疏战阵,龙哥连基本的捉刀姿势都还给了江湖,根本无法一战。

当然,也是有人相信龙哥的即战力的,在他们看来龙哥挥刀只是吓唬人,是江湖暗语。无奈电动车主是个纯粹的良民,没有领会。

并且,龙哥离开江湖后,其实跟警方已经有良好合作了,不应该轻易犯错。

而无奈之下,龙哥最后只能“舍生取义”,用生命捍卫了自己“见义勇为好市民”的形象。

03

抛开调侃,纹身男因为滋事而被反杀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今年4月,黑龙江籍男子张某驾车经过广西灵山县时,停车割走种在路边的香蕉,并持刀威胁村民,最后被村民打到住院。

在这些主动滋事的纹身男眼中,纹身是一种身份加持——张牙舞爪地猛兽伏在身上天然就带着“别惹老子”的威势。所以,他们有的人常常不分场合地袒露着身上的纹身和五花肉,享受着别人不敢直视的“帝王感”,并以为这就是横行的资本和理由。

但如今,纹身已经跟“抽烟、喝酒、烫头”一样,变成一种普遍的大众消费品了,试想,连小岳岳都把“小猪佩奇”纹在身上了,其他的猛兽还那么有力量吗?

记得,在电影《功夫》里,周星驰带着小弟林子聪去挑衅勒索。林子聪一身肥膘,两把斧头横在胸前,威风凛凛。但没想到,看起来软弱的村民却各个身怀绝技,耕田大妈一拳,就把周星驰打到吐血。

高手在民间,最有力量的还是人民群众。

电影里,明白了这个道理的周星驰,选择了正义,上天见我佛,收回了致命的如来神掌;现实中,龙哥已经丢掉了砍刀,那些经常滋事的纹身男们也应该学会敬畏了。

铜锣湾书 书局

侦探小说《红旗袍》作者裘小龙【美】

第二十八章 之一

“头儿!”于光明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

他几乎是马不停蹄地赶到了金色年华洗浴中心。令他吃惊的并不是陈超急着约他见面,而是后者在“人间蒸发”多日之后选在这种地方和他碰头。

而此刻他站在门口,看着眼前的这一切,更是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陈超居然和一位绝代佳人一起,身穿浴袍待在这豪华包间里,仿佛一对度假的情侣。

“哦,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于警官,我的搭档,”陈超站起身来作着介绍,“这位是夏小姐,著名模特儿,也是这家洗浴中心的股东。”

“于警官,久仰,欢迎您,”夏季微笑着说道,“陈队长,我该回去工作了。你们如果有什么需要就给我打电话。”

“谢谢你,夏小姐,”陈超说道,“哦,对了,那把钥匙还在你手上吗?”

“钥匙?应该还在吧,我可以找找看。”

说罢,夏季优雅地转过身走出房间,随手关上了门。

于光明知道,自己这位古怪的领导兼搭档一向不按常理出牌。但他的话音里还是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一丝嘲讽。

“头儿,你就在这种地方度假找乐子吗?”

“我马上跟你解释这一切,”陈超笑道,“不过我得打个电话。”

他拨通了一位熟人的号码,让对方来金色年华洗浴中心。

打完电话,陈超转身对于光明说:“坐吧,你去调查老田了吧,跟我说说你查到的情况。”

“我今天上午去了第一炼钢厂,”于光明一边坐到沙发上,一边说道,“和他一起工作过的人,要么早就退休了,要么已经过世了。我查到的那些东西,都写在调查记录上了。”

“是吗,不过我不一定有时间读调查记录。还是你给我讲讲吧,从头说起。”

房间里比外面温暖得多,于光明脱去了身上的外套,擦了擦额头的汗。陈超给他倒了一杯茶。

“谢谢头儿,”于光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老田是五十年代初进厂的,当时是个普通工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到处都是各种红卫兵和造反派组织。老田加入了一个叫‘红旗’的造反派组织,那个组织的成员来自全市各家工厂企业。凭借‘打倒走资派’的名义,老田一夜之间就成了个人物,打着‘镇压阶级敌人’的幌子到处迫害人。没过多久他又加入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了音乐学院。从那时开始他更加飞扬跋扈了,学校里那些知识分子可都让他欺负惨了。”

“他在宣传队的时候有过什么异常表现吗?”陈超插话道。

“通常情况下,一支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成员都来自一家工厂。而老田却是主动报名参加其他工厂宣传队的。至于他都干了些什么,我也没查到具体的。那家厂子两三年前就破产了,没人真正知道老田干过什么,反正他干过不少坏事就是了。七十年代末,‘文化大革命’结束,拨乱反正,老田被赶出音乐学院,灰头土脸地回了工厂。后来政府开始清查‘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三类人’,老田就属于其中之一。不过像他这样的造反派成千上万,总不能都抓起来审问吧。后来市政府收到了一封检举他的匿名信,说来也巧,接手匿名信那位市领导的父亲,恰是‘文化大革命’时被老田迫害过的一位老教授,信中也说了老田就是将老人肋骨打折的人。于是上面开始调查这件事。调查过程中,有人检举说老田曾经把一位老师打成瘫痪,有人说他强抢民财,还有人说他凭借职权强迫一名妇女和他发生性关系。虽然这些都没有得到证实,但后来老田还是被工厂开除了,又被判了三年徒刑。他老婆跟他离婚,带着女儿走了……”

于光明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人在敲门。陈超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两位年轻姑娘。

“您需要按摩服务吗?”其中一位姑娘笑盈盈地问道,“免费的。夏总吩咐我们来的。”

另一位姑娘拎着一个暖瓶,走进房间,给桌上的茶壶续上了水。

“谢谢,不需要。告诉夏总她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会给她打电话的。”陈超说完,示意两位姑娘离开。

关好门之后,他转身对于光明说:“呃,看来这就是老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经历了。关于他后来那些不幸,你查到了什么?”

“别提了,后来老田和他的家人碰上的都是些倒霉事。他前妻找了个男朋友,这对于一个三十出头的离婚女人来说并不稀奇。但不知怎么,她跟那男人上床的照片被公开了,有些照片甚至传到她的工作单位。八十年代初啊,那时候婚外性行为还是耸人听闻的呢。于是她就自杀了。当地派出所也调查过,他们怀疑这是她的一位追求者耍的花招。总之调查毫无结果。只留下一个女儿,重新回去投奔她父亲老田了。”

“这的确很奇怪,”陈超说道,“老田的前妻是个普通的工人,还带着个孩子。她交的男朋友应该也是个普通工人吧。那些不雅照是怎么拍的呢?请摄影师拍的吗?难道一位普通工人会专门请摄影师拍那种照片?”

“老田后来开的那个饭店也碰上了奇怪的事……”

“是的,我调查过饭店的事。关于老田后来的这些倒霉事,你问过他的同事吗?他们什么看法?”

“跟邻居一样,他们也说那是报应,”于光明答道,“不管怎么说,要说是报应的话,老田受的大概是最严厉的,简直都跟神话故事里的差不多了。”

“神话故事里总是会提到因果报应。你真的相信那些?”

“难道你觉得老田那些‘报应’是有人专门策划的?”于光明看着陈超,说道,“他都瘫痪成那样儿了,半死不活的,难道会跟红旗袍案有关联?”

“昨天上午我去了静安寺,在那儿我重新阅读了你和田陌的男朋友也就是那位翁先生的对话记录,读过之后我忽然有了一个思路。老田所遭遇的这一系列‘报应’会不会是某人蓄意策划的呢?你在老田厂子里的调查到的一些情况加重了我的怀疑。”

“这的确是个思路,但我还是不明白这些与红旗袍案有什么联系。”于光明说到。他觉得陈超说话的方式跟他父亲老于头儿差不多,总是喜欢绕来绕去,这让他有些不耐烦。

“你刚才说了,老田曾经强迫一位妇女和他发生性关系。”

“是的,有人曾经这样指认,但是后来并未查实。”

“你知道那位妇女叫什么名字吗?”

“没人提到她的名字,不过我听说是音乐学院的老师。”

“你查到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我给你看样东西,”陈超站起身,从挂在衣帽架上的衣服兜里拿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看看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于光明接过照片,看了看,“她穿了个旗袍……”

“看看旗袍的样式。”

“啊!我的天啊!”仔细看过照片之后,于光明明显吃了一惊,“这样式!你是说……”

“照片上这个女人是梅老师,当时在音乐学院教小提琴。她就是那个被老田侮辱的女人——确切地说她当时是为了救自己的儿子才委身于老田的。她意外身亡那天下午,有人看见老田从她房间里鬼鬼祟祟地溜了出来。”

“是老田杀了她吗?”

“不,理论上说她是意外身亡的。但那个老田脱不了干系。”

“可我在炼钢厂调查的时候没听人说起这事儿啊。”

“他们应该是不知道这事儿,或者说觉得这事儿没必要说。毕竟都过去二十多年了,老田也已经瘫痪到半死不活了。”

“难道这位梅老师的家人就没向政府检举老田吗?很多人后来都检举了啊,就像那位被他打折肋骨的老教授的儿子。”

“你看看照片里那个小男孩儿。”陈超说道。

“怎么?”

“他就是贾铭。”

“贾铭?接西九区房地产案那个律师?就是你让我……”

“没错,就是那个贾铭。老田父女的遭遇很可能与他有关。”

“好吧……如果贾铭真的是照片上这个小男孩儿,那么他有足够的作案动机,”这突然爆出的猛料显然让于光明吃了一惊,“可作为一名律师他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报复啊。”

“也许是出于某种原因吧,他并没有如你所说选择其他报复方式。我想这与梅老师的死亡真相有关。对他来说,那一定是一场令他终生难忘的噩梦,所以他才选择这样报复。我认为他是老田后来那些遭遇的幕后主使,包括那封写给市政府的匿名检举信。”

“还包括老田前妻的那些不雅照吧,”于光明点了点头,说道,“这样就都能串起来了,特别定制的老式旗袍,还有老田当年加入的那个名叫‘文革红旗’的造反派组织。还记得吗,在报纸上发消息给我们的那个人就署名‘文革红旗’。另外,还有田陌被弃尸的地点——正对音乐学院大门。只是,他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杀死田陌呢?”

“比起一击致命来说,他可能更喜欢让仇人长时间受尽煎熬吧。”

“倒是有可能。可后来他为什么又突然杀了田陌呢?”

“不好说,一切目前还只是推测……”

“另外,其他几名受害者的情况又怎么解释呢?”

“我刚才说过了,目前这些还都是假设。有些思路还没理清。”

“好吧,头儿,你又开始假设了。”

“母亲死后,贾铭就成了孤儿。他怀着一颗复仇的心长大成人,复仇成了他人生的唯一目的。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清算一切。”

“你杀了我母亲,我就杀了你女儿……”于光明说道。

“这不仅仅是他母亲的悲剧。贾铭的心理也遭受到极大的伤害,以至于他无法过正常的生活。”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无法过正常男人的生活,他无法和女人发生性关系。怎么说呢,如果说老田导致了贾铭和他母亲的悲剧,那么反过来贾铭也导致了老田与他女儿的悲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算是一种宣泄吧,这也是他报复的方式。”

“头儿,你能说明白点儿吗?”

“说来话长啊,”陈超拿过皮夹,却并没有打开,“总之,亲眼目睹老田与母亲做那种事的经历,使得他变成了一个性无能。可以想见,他的生活从那之后变得多么黑暗。他希望自己的仇人也承受同样的痛苦。他原本是想让田陌受尽屈辱和折磨,但后者决定嫁人并移民美国的决定,促使他提前实施了自己的杀人计划,他必须要在田陌远走高飞之前完成自己的报复,当然这一切都是设想。本案中很多东西都不能按照常理去推断。”

“无论如何我们得做点儿什么,”于光明说道,“万一他要是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