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3,11,15-16)
*郭飞雄被拘捕98天8次被拒律师会见后,首次见律师*
在前面的"心灵之旅"节目中报道了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今年8月8日被刑拘(后被批捕)羁押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以来,他委托的辩护人隋牧青和蔺其磊律师等先后8次要求会见郭飞雄被拒绝。
北京时间11月14日上午,在郭飞雄被羁押第98天,陈光武律师首次在该看守多所会见了郭飞雄。
*杨茂平:当天接到陈光武律师电话确认会见*
当天晚上,郭飞雄的姐姐、住在湖北省的杨茂平说,陈光武律师打来电话,确认已经会见了郭飞雄。
杨茂平:"陈光武律师主动给我打了电话,他见到杨茂东了。"
主持人:"他说郭飞雄……也就是杨茂东现在状态怎么样?"
杨茂平:"说杨茂东开始进去25天绝食。叫我给他送衣服去,还有送些书去。就是这个。"
主持人:"还有什么情况?他身体怎么样?他怎么说?"
杨茂平:"这些没有跟我说。因为电话当时断断续续的。"
主持人:"是电话信号不好吗?"
杨茂平:"对。说三句只有两句听得见,知道他在说话,但听不到是什么内容。我想我还是要去(广州)的,去的时候我再听他们律师怎么跟我说。"
*陈光武:郭飞雄绝食25天身体虚弱,精神还可以,他说“伙食不是很好,不能加餐”*
北京时间11月15日早晨8点,我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陈光武律师,请他谈谈会见郭飞雄的经过。
主持人:"您是什么时间见到的郭飞雄?"
陈光武:"我是昨天上午9点半到11点吧,一个半小时。"
主持人:"您看到郭飞雄的状态怎么样?"
陈光武:"身体只能说还可以。因为他入监之后曾经有过25天绝食,现在身体开始恢复,是有点儿虚弱,但是他的精神状况还可以。他本人表述'营养不良,再加上监狱里的伙食不是很好,不能够加餐'。"
*陈光武:原有铁栏杆,最近又加密如蚊帐的铁丝网屏障,看不清楚对方*
陈光武:“(与)他中间除了铁栏杆外,最近又把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增加了一道纱网,看不清对方清晰的面孔,只是看一个轮廓。原来是铁栏杆,15公分一根铁棍,普通监狱一般常用的铁栏杆。最近加了一道很密很密的像蚊帐那样的铁丝网,又把他隔开了。双方能够看到,但是看得不是很清楚。”
*陈光武:会见时管理八个窗口的警察大部分时间坐在郭飞雄背后*
主持人:"当场有没有别人在旁边?"
陈光武:"正常情况下,里面有一个总的值班警察,外面一个值班警察。里面的警察本来的工作是八个会见窗口总的管理人员,但我会见时这个警察大部分时间坐在郭飞雄背后。
是一个大厅,里面安排了9个会见的隔断,中间用玻璃板一个一个隔开。比如说,一号和二号互相之间隔着玻璃能看到。因为上面不封闭,说话相互也能听到,有影响、有干扰,不是非常安静。现在使用的是8个,还有一个用作简易的临时办公室。我们进到大厅还要进行一次登记。8间大部分都有律师在会见。"
*陈光武:我在其它地方没见过加这种网子,会见时辨认证据签字等都不方便*
主持人:"您提到中间有个网子,这里其他人会见也是这样吗?"
陈光武:"其他现在都有。但是为什么要专门提到这个网子,据当地律师介绍,原来没有这道网,最近一段时间刚刚加上。也有说,是由于律师要会见郭飞雄等问题,怕我们拍照,所以加了个网。不仅仅是加了这一间,8个会见单元全部加了。我们怀疑是因为与会见郭飞雄有关。"
主持人:"您在其它地方、其它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有过像这样加网子的吗?"
陈光武:"大部分……原来中国大陆的会见曾经使过香港那种形式,使用隔着玻璃的电话,现在那种玻璃全部拆了,隔着栅栏就可以面对面交流。
像这种除了栅栏又加了铁丝网屏障的,我在其它地方没有见过。"
主持人:"如果是栅栏,还可以伸手触摸到对方,但现在不行……"
陈光武:"对啊,有栅栏的不光是可以触摸,我们要他签字呀,识别证据啊,都是律师会见必须的。隔着这一层拦网我们就没法让他签字、按指纹、辨认证据啦……这个都不方便了。
我们向警察询问'怎么签字,怎么确认啊?'他说'你会见完以后到另外一个……也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第九会见隔断里面,它是专门留着律师会见之后,让他签字按手印的地方。也就是说会见时不能让他辨认证据、签字等,都实现不了,这是不方便的。"
主持人:"和您一起去的还有那位律师?"
陈光武:"我的助理姜玉清律师。"
*陈光武:郭飞雄坚持“我无罪,不应受刑事追究,所有行为都合法在宪法范围内”*
主持人:"您看郭飞雄……在谈话过程中,他特别急于向外面传递的是什么消息?"
陈光武:"现在因为还在侦查阶段,大部分事实还不能讲。但他所坚持的是,他是无罪的。说'我不应该受到刑事追究,我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都是在宪法范围内活动的,不应受到法律追究',这一点他始终坚持。其它具体案情暂时还不能向外谈。好吧?"
主持人:"他现在涉嫌的罪名是什么?"
陈光武:"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陈光武:目前就他本 人介绍和我了解的情况,我认为他肯定无罪,不构成此罪名*
主持人:"您从什么时候开始了解郭飞雄的案子?"
陈光武:"郭飞雄是个比较有影响的维权人士,我在很早之前2005年他蹲监狱时有些消息我就知道,但是没有关注也没有联系,不认识。"
主持人:"根据您和他谈话,他知不知道他委托的隋牧青和蔺其磊律师要求会见他被拒绝?"
陈光武:"跟我谈话的时候他流 露,知道。说是有些看守曾经告诉他有谁谁来要求会见,领导没有批准,这个他基本知道,但是要求会见几次、多少人他不清楚。但最起码那两位律师要求会见没批准他是知道的。"
主持人:"没让那两位律师会见,与后来说要委托您,这中间有什么关系吗?"
陈光武:"那两位律师是他的朋友,原来他们就有过默契,如果万一出现什么情况,他们两个律师可以当他的辩护人。后来他听说司法机关没有让两位律师见他,他考虑到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他们与自己有密切的关系,就口头和书面多次要求我担任他的辩护人。其中的原因可能他认为我参与除了社会影响、知名度之外,其中一个原 因他可能认为,我参与,政府司法机关可能能够容忍、能够批准,能够同意。这可能是他的估计。
从目前来看,事实证明他的估计是有道理的。我的会见没有受到障碍。"
主持人:"他跟您当面讲了他的这个推测和估计了吗?"
陈光武:"是。"
主持人:"您自己对这个案子有些什么想法?下一步您想做什么呢?"
陈光武:" 目前就他本 人介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他肯定是无罪的。他说的相关主要事件还是'南周事件'。从目前我对'南周事件'了解的情况和他本人谈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是不构成这个罪名的。"
*陈光武:3个多月不让律师会见,司法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
主持人:"在郭飞雄案整个到今天是第98天他才获准见律师,这中间的一些细节您也知道,您怎么看到98天头上才终于见了……"
陈光武:"这肯定是违法法律的,不容置疑。我也敢说这肯定是司法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他们那些理由都是不成立的,什么'他的律师和郭飞雄有利害关系'啊等等,'涉及到其它重大案件的影响'啊……这些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无论怎么解释也不能解释他们押着3个多月不让会见的情况,肯定违反法律规定。"
*陈光武:国际社会关注正当合理,郭飞雄感谢全国维权人士、律师和国际社会支持*
主持人:"您认为境外媒体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对郭飞雄案有可能起什么样的作用?"
陈光武:"我感觉增加了政府的敏感和重视程度,对郭飞雄的自由、安全是有利的。他说得很明确,原来2005年进来的时候受过刑讯逼供,这次没有。
我原来是按照司法局领导的要求尽量不接触境外媒体的,但是从上次在刘萍和魏忠平这个案子新余开庭的时候,我发现很多家境外主流媒体都被允许到现场采访了,我认为国家是允许境外媒体对敏感案件进行报道的,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考虑可以接受境外媒 体的采访。
相关情况也跟郭飞雄沟通了,他对全国维权人士、律师和国际社会的支持表示感谢!在此我也想通过你把郭飞雄的态度转达。
我认为国际社会的这种关心关注是正当的,是合理的,我个人认为也有助于中国政府客观公正的对郭飞雄事件处理。"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