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方平律师在临沂执业,被警官江雨殴打,江天勇律师讲述亲见经过*
9月4日北京律师李方平和江天勇在山东临沂要求会见被刑拘羁押在临沂市看守所的当事人杨海龙的过程中,李方平律师被刑警队警官江雨殴打。这是李方平律师在临沂执业第二次被殴打。
4日当晚,江天勇律师接受采访,简述事情发生的经过。
江天勇:我们因为杨海龙被抓一事到临沂。李方平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下午就着手办理案件。先到临沂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杨海龙。
看守所说李方平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函中存在问题。此函是从司法局领取、公安部统一印制的。但是《刑诉法》修改后,统一印制的格式文书还没有变。例如,‘根据《刑诉法》第96条’,是原来的96条,修改后就不是96条了……类似这样的问题。但现在全国都还是持这样的手续去会见,都没问题。可是今天临沂市看守所说‘这个不对’,就不让会见。
李方平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按照《诉讼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将手续给案件承办单位。
这个案件现在还在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由它承办,所以我陪李方平律师到那里提交手续。到了兰山分局,找到法制室,他们从网上居然查不到杨海龙案。
正常的本应登记,都能查到。 但他们查不到。于是到隔壁去打电话问,后告诉我们此案不在兰山公安分局办公大楼这边,在刑警队那边。我们问承办人员是谁,他不告诉我们,说你们去那边问就知道了。
于是我们又到很远的另一个地方——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那边。根据门卫指引,我们到了刑警大队办公大楼五楼。办公人员说不知道,又打电话问,说应该到三楼找三中队。我们按他说的找到三楼那办公室。他们说‘老那头那间屋’。我问‘是我们同一个方向吗?是楼道这边的老那头吗?’他说‘对。’
我们去了,屋里正好有个人要出来。我们问他,杨海龙这个案件是不是他们承办,他态度非常蛮横,直接说不是他,关了门就要走。
我们跟着他,说‘我们是按照三楼办公室人说的,让我们来找你这个屋的人’,他说‘别找我!’我们说‘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现在要正常交手续,你要说不是你,应该找谁呀?’他就赶紧走,说‘别找我’。他走进另一个屋里,非常粗暴的把门关上了。
我们和杨海龙的太太也在一块儿,她告诉我们说,杨海龙被抓后就是这个警官(江雨)到她家去搜查,并殴打她,一巴掌打过来非常重,她嘴角立即流血了。
我们到了他把门关上的屋。李方平律师敲门,要见他,他开了门后非常恼怒,说‘干嘛找我?敲什么门?’我们说‘这手续该找你啊,而且据我们的被告人家属说,你曾经打人了’。他这时候突然用右手抓住李方平律师左胳膊,突然用右膝特别猛烈地朝李律师裆部顶撞过去。
李方平律师躲闪了一下,被撞腹股沟,当时我在旁边看,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没想到警察突然出手打人。我看到李方平律师的腰就弯了一下,看来是特别疼痛。这时候我们质问江为何打人,我大声吆喝‘警察打人了!’来了很多人,说我们大声吆喝扰乱办公秩序,我们质疑说‘警察打人,我们当然要吆喝了!’
他们要求到一楼去。出来很多人,我们问‘谁负责?这样打人不行,到底该找谁?’他们说,‘电梯里的人是队长’,那人也说自己是队长,姓杨。
我们要求队长解决问题,反映了江雨警官不仅打律师,还打了被告人太太。被告人的太太说,家里搜查时有‘搜查清单’让被告人的太太签字了,按法律规定应留给签字的家属一份,但他们没给,这也是个问题。而且说‘我们要按法律规定程序交手续给队长,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把手续交给他并留下杨队长的电话,就出来了。”
主持人:“你们到达的时候是几点钟?”
江天勇:“到刑警队是五点,他们约五点半下班。因为下午先去临沂市看守所,到看守所约下午两点左右,又去兰山分局,再到这个地方,就是刑警大队,到三中队办公室,从那儿出来大概五点半了。这三个地方相隔都很远。”
主持人:“李方平律师和您在杨海龙案件中身份是怎么样的?”
江天勇:“我没有接受委托。我只是觉得临沂这个地方律师经常被打,所以只是陪李方平律师到这儿来,李方平是接受案件委托的律师。”
* 李方平律师讲述执业过程中被殴打背景和经过*
4日当晚我问李方平律师:“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李方平:“我现在整个左脚一动的话就疼得不得了,左侧腹股沟被猛撞,现在越来越疼。”
主持人:"关于杨海龙案件,您是第一次来要求会见吗?"
李方平:"是。"
主持人:“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杨海龙案?”
李方平:“杨海龙的新浪微博是杨海龙昭雪,他是个成功的商人,但因公权力的打压导致他被以‘寻衅滋事罪’判了刑。出来以后一直控告办案单位——也是这个临沂兰山区刑警队。
今年8月15日杨海龙到首都机场散发传单诉冤,控告刑警队。机场公安把他行政拘留10天。家属原以为获释可接他,但家属过去才知道他又被兰山区刑警队带回临沂,杨海龙现被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被指控‘涉嫌窝藏’。家属认为又是一种构陷,而且警方抄家过程中还殴打了杨海龙的妻子。我接受杨妻委托过来这是第一次,到临沂市看守所去会见。
看守所一看这个案件,说‘你应该先到办案单位去告知他们’。我说‘我们随后就告知,不需要由你们去安排’,看守所说‘不告知就不能会见’。第二点就谈到我们司法文书的格式,‘现在《刑诉法》修改了,你们文书的条文还没有更改,我不接受你们的律师委托手续,因此也不存在什么48小时安排会见的问题’,拒绝了我们的会见。而我们在其它地方办案都没有碰到这样的问题。
与他们交涉无果,我们就到兰山分局。因为这个《刑事拘留通知书》没有留办案单位,没有留联系电话,也没有办案人的名字,所以我们只能到法制大队。好不容易确定是由刑警队办理的。我们又跑到刑警大队,到了五楼,内勤说是三中队办的,具体谁办的,也不说。
到了三中队,他们也不说谁办的,就指指三楼尽头办公室,正好出来的就是其中一位办案警官,是去执行搜查而且殴打了杨海龙妻子的江雨警官。
江雨推脱要走,杨妻说‘这个人殴打过我’,我们敲门他不开。敲第二次他就非常生气,一出门就动粗。他捏住我左上臂, 现在青紫一大片,他力气非常大,我的整个袖口都被他撕坏,同时迅雷不及掩耳用膝盖撞向我裆部,我往后稍微退了一下,撞到我的腹股沟,当时我下蹲剧痛。”
* 李方平:律师权利得不到保障,当事人权利可想而知,事涉整个国家法制人权保障水平*
李方平:"好在江天勇律师在旁边,他喊'警察不能打人!'
办公室有人出来,殴打停 止。但能看出他们不管接待群众还是接待律师,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而且态度极其蛮横。首问负责,就是问到谁时,应该把这件事帮我们全盘处理好,应该负责到底,包括来访群众和律师,都应该妥善安排引领。但是他回避,不接收任何材料。他本身是办案警官,但说他不是专案组的。
据说是成立了一个‘专案组’。一个小小的案件,一个访民到北京诉冤,散了传单,被他们押回来,竟然成立了‘专案组’办这么一个人。我觉得小题大做,打压一个上访者。”
主持人:“临沂市看守所距离临沂市公安局有多远?”
李方平:“开车得半个小时吧。刑警队又离公安局大约20分钟。
打完后来了很多人,有很多威胁我们的,要我们下去。最后我们下去了,三中队杨队长接待我们,接收了我们的手续。最后,我们离开去医院。
杨中队长接收了手续是应该的,但对怎样处理打人的警官没有任何表示,还指责律师‘不要找下面的人,找领导’。但是我们又找不到领导。”
主持人:“您说他接收了 ‘手续’,是会见当事人的手续?关于打人,他有什麽说法?”
李方平:“目前没有任何说法。我打110投诉,110以不能转督察为由,说‘你明天8点半以后打电话给督察’。”
主持人:“你们在医院停留是几点到几点?”
李方平:“今天下午约五点四十到医院,大概六点半离开医院。”
主持人:“当时医生怎么说?”
李方平:“医生写了个病历,说‘有明显挫伤’。”
主持人:“杨海龙案在前期被判的那段您接触过他的案子吗?”
李方平:“我没有接触过。他去上访,撒传单拘了10天。兰山公安分局就直接跑到北京市朝阳区拘留所把他接走。以‘涉嫌窝藏’刑事拘留。我是接手这一段。明天上午我们还要去投诉一下。”
主持人:“你们二位律师对今天发生的事最想说的是什么?”
江天勇“我觉得,不管怎样,警方既然要办这个案件,就应该光明正大依法办,律师该见的见,该交手续交手续。不能采取这样蛮横的态度,完全不讲法律,层层阻挠,而且靠这种对律师施加暴力的方式,只能让人 觉得你这案件里面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你认为是一个特别公正的案件,就不应该害怕律师来参与。”
李方平律师说:“我们律师权利不能得到保障的话,当事人的权利可想而知。律师的事涉及整个国家法制和人权保障水平,希望这样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
* 李方平:在临沂执业第二次被殴打。当事人妻子阎敏也被殴打。向督察队投诉,等结果*
主持人:“就您自己的经历,到临沂执业已经是第二次被殴打受伤了……”
李方平:“上一次(2006年12月27日为陈光诚案在临沂被打)伤得非常严重,现在记忆力下降,跟那次脑部严重震荡有关,那次缝了七、八针,是铁棍敲打的。”
主持人:“您还有没有要补充的话?”
李方平:“补充一下就是,他们把信访的案件,就是控告公安的,成立所谓的‘专案组’,以这种‘专案组’的方式去处理,非常糟糕。他们为了展示警力,竟然二、三十人持枪带警犬去搜查,像这样过度显示暴力,我觉得实际上损害了公安的形象。”
主持人:“到目前杨海龙还是刑拘状态吗?”
李方平:“还是刑拘。”
主持人:“刑拘应该在多少天之内?”
李方平:“正常如果是单个犯罪,应该是11天;如果是团伙,可以达到37天。”
9月5日李方平律师到临沂市公安局督察队投诉,当天接受采访谈投诉经过。
李方平:“今早一上班,我和杨海龙的妻子阎敏一起去临沂市公安局督察队。孙警官接待,我们把昨天发生的情况说了一遍。孙警官态度还可以,但好像不是特别投入,他在他的工作笔记上简略记录了一下。我希望他拍下我的伤痕和(被扯)坏了的衣服,也希望他拍一下病历,都提供给他。今天上午左臂伤处青紫更明显,我也让孙警官看了。
他说‘没有照相机,没办法拍。如果你们愿提交,拍好再送来’。今天他仅仅是记录,也没说什么时候启动调查,什么时候有调查结果。没有一个程序,也没有一个回执。”
主持人:“这位孙警官隶属于什么系统?”
李方平:“应该是警务督察大队。”
主持人:“与昨天的三中队没什么关系吗?”
李方平:“应该没有。他们是负责警务督察的。上午11点左右,我们就离开临沂。”
主持人:“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李方平:“现在左腿如果上提很疼痛,如果用手压更是非常非常疼。指压手臂感觉疼痛。我们也谈到江雨警官8天前在搜查过程中因为要扣押杨海龙妻子的存折,阎敏提出异意,江雨警官把她拉到一边说‘我叫江雨,你记住了吧?’阎敏说‘记住了’。刚说完,江雨就一个巴掌打得阎敏嘴角流血。此时阎敏怀里抱着一个三岁的孩子,小孩吓得‘哇哇’哭,连续几天都不敢回家。而且因为受到惊吓低烧生病。
阎敏也到警务督察投诉,警务督察原本说这周二给结果,可是星期三又发生了殴打律师的事件,仍然没有给她一个结果。今天她又去找了警务督察,警务督察不了了之。所以说,我们这次律师被打的投诉能不能有处理结果,我仍然认为不很乐观。”
主持人:“您现在回到北京了吗?”
李方平:“已经回到北京了。”
主持人:“关于律师会见的事,您怎么考虑?”
李方平:“准备再去,再去跟他们交涉。”
* 李方平:见到杨海龙得知他原本控告刑讯逼供,却被非法拘禁再遭刑讯逼供*
9月11日李方平律师终于在临沂看守所会见了被以“涉嫌窝藏”刑拘的杨海龙先生。
当天李方平律师接受采访说:“应该说今天还是比较顺利的,我进去是早9点,会见结束大概是10点40左右。”
主持人:“您自己吗?”
李方平:“就我一个人。”
主持人:“杨海龙情况怎样?有什么可以对外讲的吗?”
李方平:“跟杨海龙见面了解到,还是发生了当时我担心的事。8月25日凌晨兰山分局干警江雨把杨海龙从北京朝阳区拘留所接出来,随后开车回临沂,大概早8点直接押到兰山分局刑警队审讯室审讯。杨海龙原先就控告兰山刑警队对他刑讯逼供,而对他的刑讯逼供的事实又一次出现。
杨海龙8月15日到首都 机场散发关于他冤案和控告的传单。机场公安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他行政拘留10天。10天到期后,25日杨妻阎敏去接他,但凌晨就被兰山分局江警官接走,并没有送到看守所,而是在刑警队审讯一天多,直到26日下午5点多才送到临沂市看守所,此期间至少有10次左右审讯。”
主持人:“您说的此期间是指25日到26日(送看守所前)之间吗?”
李方平:“对,对。”
主持人:“这期间既不是前面的10天(行政)拘留,又不是后面的……”
李方平:“目前来看,处于非法拘禁。因为杨海龙正式刑拘是8月26日,以 ‘涉嫌窝藏’,指的是有后被判刑者曾在杨的公司借宿过。但是26日刑拘之前已经对杨非法拘禁,其间对他审讯,伴随酷刑。
我听到这个消息,心情非常难受。他本身因被刑讯逼供去实名控告,但是又被刑警队抓回来再次发生这样的刑讯逼供。我们接下来会准备一系列的律师建议,给相关部门。”
主持人:“回顾您这次会见当事人经历的曲折,您还有要说的话吗?”
李方平:“我觉得刑讯逼供、酷刑依然在公安系统还是个老大难问题。连杨海龙自己也感到他们不可理喻。他说‘这件事搞得这么大,我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实名控告’,结果还会这样对待他,他自己想象不到。所以说,防止酷刑在中国还非常艰辛,道路还依然漫长。”
本节目第一次播出前,我向李方平律师询问受伤处现在的情况。
李方平:“伤痕还看得到,基本不疼了。摁的时候,微微有点疼。”
主持人:“被打这回事,您准备还做些什么?”
李方平:“等他回复。”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主持人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