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夜话中南海:共享情妇居然已经是中共官场时尚

我们本专栏的上篇文章《红二代贪官的情妇为何可以被从轻发落?》中,已经介绍到了当年仅仅因和情妇共同受贿四千万人民币就被判处死刑的中共第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是否是被时任最高检察长、江泽民的政治亲信韩杼滨“公报私仇”另论,但相比于日后被“刀下留人”的红二代陈同海,成克杰不但自己死得冤,相比于被“居留审查”三年多时间就重获自由去香港定居的陈同海情妇李薇,至今还在北京女子监狱里服刑的成克杰的情妇李平就更冤了。

而相比于李平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的下场,李薇之所以能够很快重获自由之身,除了她的主要情夫之一陈同海的“红二代”及“朱镕基手下红人”等特殊政治背景之外,更因为她在陈同海之外的那一大票副省部级以上的高官情夫与她之间的所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是她在被“居留审查”期间与中共当局讨价还价的本钱。

有兴趣的听众和读者可以进入百度百科搜索李薇词条,介绍的内容是:李薇,女,云南省昆明市人(法裔越南人),是原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和原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兼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同海的共用情妇。

但正如我们本专栏过去节目中已经提示过的,虽然这个前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和中共中央政法委第一副书记陈伟达同志的长子、正部长级干部陈同海的一生中只有李薇一个情妇,但那些年,与他陈同海“共用”这个法裔越南美女的中共副省部级以上官员可远不止杜世成一人。

成克杰的情妇李平在法庭受审。(Public Domain)
成克杰的情妇李平在法庭受审。(Public Domain)

在中共统治下的当代中国,如果说下级对上级贡献情妇早已经是官场潜规则的话,那么同级之间或相互介绍,或相互交换,乃至共同享用同一情妇已经蔚然成风,堪称官场时尚。

曾有一位文学城网友对比说:尽管大家对汤灿的“情妇故事”耳熟能详,但是在中共官场,最具传奇色彩的公共情妇则是另一个名字,她叫李薇。坊间认为,她才是公共情妇的大姐大。

1963年出生的李薇是一名在越南出生的法越混血女人,少时随父母以难民身份进入中国云南。她身高1.65米,拥有法国女人的风情、越南女人的坚韧,与当地一烟草官员结婚。

1995年年中,已经三十有二的李薇成了当时刚刚从副省长升任省委副书记的李嘉廷的两名主要情妇之一,中间的牵线人居然是李薇的丈夫……。

从那以后,这个李薇在十年多时间里借凭出众的美丽风姿和曲意逢迎手段,从云南到广州,从深圳到北京,一路顺风,所向披靡,先后成功色诱中共高官无数。有案可查的正省部级有四人,副省部级有五人。这九个人中,后来有四人被判死缓,三人被判无期,两人被内部处分并兔去当时任正部长职务 。

李薇的这四个日后被判死缓的中共高官分别是:时任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时任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副部长级)王益、时任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

关于李嘉廷和陈同海被先后判处死缓,以及他们两人在位时与李薇之间的“权色交易”细节,我们过去的节目中已经有过详细介绍。同时也介绍了不但受贿金额是成克杰数倍,在位时所挥霍公款数额更是数以亿计的陈同海居然还能够被刀下留人,除了他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接班人”之外,还因为他当时是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爱将。

至于李薇当年所发展的中共高官情人之一,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日后也是被了判死缓。不过,虽然王益当初被中纪委“双规”是因为李薇的供词,但李薇从王益那里的直接受益不过只是从陈同海那里“获取巨额不当利益”的零头。至于日后陆续被公之于众的王益和几个女明星之间的“经济往来”,都是王益被中纪委双规之后,自己主动坦白出来的。

在中国大陆,各级各类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的办案人员们,面对其审讯对象说过最多的一句“政策攻心”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而当年的王益居然傻傻地信以为真,直到他被二审宣布维持死缓判决,入监服刑之后,才从牢友口中知道为什么说“‘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最多三年!”

前山东省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和情妇李薇以及陈同海。(Public Domain)
前山东省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和情妇李薇以及陈同海。(Public Domain)

而李薇当年在北京与陈同海交往的同时,还成功色诱过的时任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之所以仅因受贿六百多万元的犯罪金额就被判处死缓,据传就是因为他在被双规过程中“态度恶劣”,而被中纪委办案人员“向司法机关建议严惩”。

笔者当年在追踪陈同海案时,曾听在北京市委工作过的人士透露说,刘志华的罪行暴露是他的王姓情妇先出了事。而在此之前李薇勾搭上刘志华之后,刘志华还没来得及把给她李薇的工程项目兑现,自己就先被王姓情妇供出来了。而且刘志华从被中纪委双规到“移送司法”的整个受审过程中,根本就没有主动交待过与李薇之间的关系,是李薇在陈同海案发之后,“主动配合办案人员”交待出来的。

这位北京市人士还透露说,虽然刘志华被确认的犯罪金额中没有一毛钱是流向李薇,但李薇的供词应该也是导致刘志华被重判死缓的证据之一。证明他刘志华无论是在被中纪委双规的过程,还是被“移送司法”之后,都没有向“组织上”和司法机关如实供述其所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未遂的事实。

在李薇的所有中共高官情夫中,除了如上先后被判处死缓的四人之外,还有三个先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分别是时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以及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级)郑少东。

这三人中,黄松有和郑少东虽然都是李薇当年因为自己的第一个高官情夫李嘉廷入狱,转战广东之后先后发展的情夫之一,但这两个人日后升职进入中央司法机关的主要经济犯罪内容,基本上没有李薇参与其中。只是当时北京司法界业内曾风传,陈同海案发之后,被中纪委以“配合调查”为由监禁的李薇主动交出的日记本里,分别记载了她在广东境内与黄松有和郑少东“交往”的详细过程。

而杜世成的主要罪行中,大概有一半都与李薇有直接和间接的关系。正如我们在过去的文章中已经介绍过的那样,既然曾经是有福同享,自然也应该有难同当。日后这位杜世成被判处无期徒刑,当时中共官媒的相关报道特别强调了他杜世成之所以被“从宽处理”,就是因为“揭发陈同海有功”。具体内容就是,在山东青岛“获取了巨额不当利益” 的李薇,一直以来都是他杜世成和陈同海“共同享有”的情妇。

中纪委办案 人员顺藤摸瓜,继续从陈同海的口供里证实了这个李薇当年从广东又转战北京的牵线人,居然是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手下的另外一名得力干将金人庆。

当时的国务院系统里许多人都知道,朱镕基当年是如何“发掘”金人庆的故事。

一九九一年四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兼上海市长朱镕基被邓小平提名升任国务院副总理,事实上取代了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姚依林,全盘主持中共政权的经济工作事务;并因此而能够以当届中央候补委员的政治身份,列席政治局常委会……。

此前的一九八五年八月,时任中共云南省丽江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金人庆被破格提拔,从副厅级跳升副省级,被中组部超级提拔为云南省副省长。

五年之后,这位在地方官场上表现平平的云南省副省长引起了朱镕基的注意。当他看了地方县级粮食局出纳员出身的金人庆,居然是“文革”爆发那年的中央财经学院财政系毕业生的简历之后 ,立刻向中组部建议,“该同志更适合来国务院财经系统任职”。

于是,在云南省副省长位置上坐了整整五年的金人庆即被任命为国务院财政部副部长。

一九九五年一月,金人庆成为财政部第一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但两个月后又被转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而这个职务也只担任了七个月的时间,他即被下放北京市 ,先后任市委常委兼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兼副市长……。

直到一九九八年,金人庆终于在副省部级位置上熬出了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被刚刚接替国务院总理职务的朱镕基提名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朱镕基因为年龄原因,国务院总理职务只任了一届,到二零零三年三月把总理职务交给温家宝的同时,对国务院几大财经部门的负责人选提出建议,其中之一就是金人庆由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转任国务院财政部长。

前中国财政部长金人庆。(Public Domain)
前中国财政部长金人庆。(Public Domain)

转眼到了二零零七年八月,刚刚过完六十四岁生日的金人庆突然被宣布免去财政部长职务 ,由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接任。

因为当时的金人庆刚满六十四岁,而且即使是到了次年,也就是二零零八年三月的国务院正常换届时也还不满六十五岁,再加上金人庆被免职的同时即被宣布调至没有实权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而且还是只给了一个副主任名称,熟知“行规”的人士立刻都明白:金人庆“肯定是摊上事儿了”。

综合事后被陆续公开披露出来的相关报道内容,却原来整个的故事链是李薇经一位也是从云南省府调职北京的官员牵线,成功色诱了“云南老乡” 、时任国务院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之后,金人庆又陆续把这个李薇“引荐”给了自己在北京市任职期间的副市长搭档刘志华,和“中国第一纳税大户”中石化的老总陈同海。

前云南省省长李嘉廷。(Public Domain)
前云南省省长李嘉廷。(Public Domain)

接下来,陈同海又把陈薇推荐给了自己的“山东老乡”,时任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

而陈同海和李薇双双把金人庆供出之后,中纪委办案人员查清了金人庆本人基本上没有给李薇提供经济好处,他对李薇做出的“重大贡献”仅仅是情愿让其他几位高官与自己“共享”李薇。于是中纪委办案人员的结论是,金人庆同志“……犯了严重的生活作风错误”。而据闻,金人庆本人在第一次被中纪委“约谈”之后便至信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主动表示鉴于自己所犯错误,不适合继续留在国务院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上…….。

而除了这位时任国务院财政部长金人庆,当时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中共正省部级高官、时任国务院安全部长许永跃居然也是因为李薇而被免职。详细的内容,留待本专栏的下篇文章向听众和读者们介绍 。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