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毁了自己被降半旗致哀的光明未来(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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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境内网站上刚刚读到一篇题为《周永康“大老虎”变“白头翁”?》的文章,文中说:很多人对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嘘唏不已,因为在很多人的眼里,像周永康这样的“大老虎”是应该判死刑的,因为在他身上的罪名很多,如果是普通人,恐怕早就被判死刑了。而今被判无期来说,很显然是当局给他留情面了。可以说是“刑不上大夫,常委不判死刑”,这对中国依法治国来讲,也是一种阻碍!其实,在对周永康这样的结局来讲,很多人也不感觉惊讶,因为周永康好歹也是党的人,他曾为党服务,只不过是在腐败问题上栽了跟头,而从周永康认定的罪名来看,他只是承认自己受家人的私情而违法违纪,把罪名推到了家人的身上,但大家心里都明白,周永康在很多事情上是直接参与,并且都是亲自通过权力来左右,这些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如今也被他轻描淡写的掩饰过去,真可谓是高明极了。

周永康被判无期,表示不上诉,很显然对周永康来讲,面对这样的判决是很满意,因为在之前,曾有消息传出,周永康很可能被判死刑,而令周永康直抓狂,而今被判无期,至少还是留着他的性命,对于聪明的他来讲,自然是不会再上诉了,因为再上诉,可能会判的更重。在这一点上,周永康做为曾经的政法委书记,心里面是很清楚的!

其实对于周永康被判什么样的刑法,绳之以法,对民众来说,可能都不会感到惊讶!因为判死刑,是他罪有应得;判无期,是他党性保命;从他犯的罪名和所判的刑罚,很明显是轻了,这样对贪官非但不起震慑,相反还会给贪官产生误觉,像周永康这样的“大老虎”,贪这么多,做了这么多坏事,也不过是判无期而已,那么自己在地方捞一些,剥夺一些民众的利益,又算得了什么呢?

周永康做为“下山虎”被清算,主要是他丧失了权力,如果当时他还在位期间,能够将他绳之以法,可能对贪官的震慑作用会更大一些!但在中国,像这样是很困难的,我们从十八大反腐来看,落马的“大老虎”基本上是下山虎,而谁又能保证没有“在山虎”腐败,要知道,这些腐败的“下山虎”,在他们任期内何尝不是高风亮节,清廉为民呢?

看到央视播放的庭审画面,满头白发,可能很多人感慨万千,甚是觉得可怜!在位时忙忙碌碌捞钱,到头来依然还是一场空,真应了那句:“善恶终需一报”,只是现如今,在官场,很多官员像周永康一样没有了敬畏之心,他们过份依赖于权力,放任家人包庇下属,因为家人和下属都是直接可以给他带来巨大利益的群体,但真正幕后黑手却是掌权在手的大老虎。看到周永康的庭审画面,周围一些人感叹道:“这哪里是‘大老虎’,分明是可怜的‘白头翁’嘛!”当然,大家也只是说笑而已,但谁都明白,这个镜头里可怜的‘白头翁’给社会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纵容下属剥夺了多少民脂民膏呢?

早在周永康还没有被中共官方对外宣布不再被同志的一年多前,笔者即在本专栏的《周永康“涉黑”习近平不得不帮他隐瞒》一文中曾说过:“事到如今,已经较难想象周永康最终还能落得一个连党籍和公职都可以被保留至死的结局。所以中共官媒的从业者圈子里已经流传出一份“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周永康死后不能进八宝山”。

本来这是引述的一个北京记者朋友们调侃习近平的“段子”,没成想却被境外中文媒体们当真,纷纷以《习近平指示周永康死后不能进八宝山》为题当成“新闻”来炒。

其实,如果永康同志生前只贪色不贪财,甚至只是虽也贪财但不是“实在太过份”(习近平在政法委内部训话时评价周永康的原话)的话,他老人家的未来哀荣还不仅仅是被安葬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一室”,甚至可能会接受下半旗致哀!

非常巧合的是,6月12日,中共政权的昔日“政法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同志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坦然表示因为自己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所以愿意接受无期徒刑。两天后,中共政权的另外一位昔日“政法王”,在位时也曾以中央政治局常委身份兼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和综治委主任的乔石同志因病去世。

6月12日,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说:“党纪国法对全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周永康作为党和国家原领导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巨大损失,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6月1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国委员会的讣告中评价乔石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说他在担任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后,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社会安定等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他深入研究新时期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探索形成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具有中国特色的广泛依靠群众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作出了贡献;,说他在兼任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后,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完善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把惩治腐败纳入法制化轨道。

周永康因为已经当庭表示不上诉并在律师的陪同下签字划押,无期徒刑判决即告生效。6月17日,周永康被公安部秦城监狱收监。同日,中共各大央媒奉命同时发布通告:“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同志的遗体,将于19日在北京火化。

为悼念乔石同志,19日,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下半旗志哀。

此通告发出后,海外诸多华文媒体纷纷以《多年来罕见:中国将为乔石降半旗致哀》为题转发中共新华社的相关报道说: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1998年原国家主席杨尚昆逝世以来,中国首度为本国领导人逝世下半旗致哀。

从历史上看,绝大多数符合《国旗法》降半旗规定的中国前国家领导人,逝世时都下了半旗。

1990年前后是下半旗的分水岭。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之前,国旗在何种情况下下半旗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1990年之前,以半旗志哀的中国国家领导人有20位......从这20位以半旗志哀的领导人的身份来看,逝世前是正国级领导或曾任正国级职务的的有任弼时、董必武、康生、周恩来、朱德、毛泽东、刘少奇、宋庆龄、叶剑英、胡耀邦共十位,而另外十位则没有担任过正国级领导职务。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至今,有11位国家领导人在出殡时下半旗,其中除了元帅徐向前(1990)、聂荣臻(1992),和曾任国家副主席的王震(1993)、曾任国家副总理的姚依林(1994)、陈云(1995)之外,李先念(1992)、邓颖超(1992)、邓小平(1997)、彭真(1997)、杨尚昆(1998)均曾担任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政协主席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如上报道中的所谓“正国级”,指的是所谓“党和国家的正职领导人”,而中国大陆上如今已经习惯以“正国级”概括与“党和国家正职领导人”在党内组织待遇上平级的所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姚依林虽然生前的行政职务只是国家副总理,但他首先是政治局常委,其次是因为他在位时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不管经济,所以独挡一面的姚依林为江泽民认为是为稳定中共政权的经济形势功绩卓著,于是死后便享受了顶级哀荣。

与姚依林相比,周永康在位时是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身份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要职,“为维护党和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民族区域稳定......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所以,如果不是因为过份贪婪的家属们的牵累,他周永康将来死后也应该是和乔石、姚依林以及王震等人一样,被党和“人民政府”给以天安门广场还有外交部、公安部等处下半旗的顶级哀荣的。

(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