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中共一党专制下的“寄生党”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共产党坐了天下以后为什么还要偷鸡摸狗?》说的是

说荣毅仁这位顶着“红色资本家”光环的“从党外人士中产生”的国家副主席居然是一个“中共地下党员”一事因为荣老板故去而被中共政权羞答答地对外公开之后,广大中共党员们都非常奇怪,共产党一九四九年以前“打天下”的时候在“国统区”里发展“地下党”,如今“坐天下”已经几十年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

更有网友据此相信,既然在被邓小平任命为国家副主席之前即已经连任过全国政协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荣毅仁是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任上被接纳加入中共的,那么其他所有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所谓“党外副委员长”和“党外副主席”们岂不也都是中共地下党员?

众所周知,中共政权自一九四九年建立中国大陆政权之后陆续“包养”的“政治花瓶”已经不尽基数。每五年一次的中共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都是要放在同样是每五年一次的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次年春天召开,主要原因是“两会”涉及的国务院、人大、政协三套班子人事变动,同共产党内的人事变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太为外界关注的是,中共治下的八大“民主党派”的全国代表大会,也是五年一次,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均是放在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之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大会开幕之前举行。其目的,便是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安排即将在全国人大“当选”党外副委员长及常委,在全国政协“当选”党外副主席及常委的高级政治花瓶们,先分别“当选”各“民主党派”的中央领导人。

中共建政之初,毛泽东曾经把一些思想“极左”的“民主党派”成员主动提出的从组织上解散“民主党派”的要求,斥之为“短视”,指示要把他们连人带组织“统统包养起来”,具体并要求将所有“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开支,同共产党各级组织开支一样,全部由“国家”包干,列为共产党统治下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决定了“民主党派”由国库开支供养之後,便有了一个具体花多少钱养的问题,说得再具体一点,就是“民主党派”成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既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民主党派”成员在干部级别上自然要比共产党成员低一格。於是,考虑到共产党领导下的共青团中央与共产党中央机关的部、委平级,於是各“民主党派”便有了套用的标准。从五十年代初期开始,所有民主党派的中央委员会都被定为享受正部级待遇。其下级单位以此类推,都要比所在地的共产党党委和地方政府低一级,比如“民革”在某省的支部,就享受正局级待遇。

不过,与中共中央的多数部级建制中的第一把手都是由政治局委员或书记处书记兼任一样,从多年前开始八大民主党派的第一把手都会被安排出任副国级职务,或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是政协副主席。依此类推,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的一把手,也会被安排为同级政权的人大副主任或者政协副主席。近些年来,中共政权又象民革之类的规模相对大一点的几个民主党派施以进一步的政治恩惠,安排其内部的一把手出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二把手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依此类推,其第三把手,一定是享受国家正部级待遇的所谓“专职副主席(委)。”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中共政权供养八大“民主党派”所付出的巨额开销虽然同共产党自身的开销一样,均是来自亿万纳税人的劳动所得,但若没有共产党政权的独裁、专制统治,“民主党派”凭什么让国库支付它们的组织开销?仅基於此,“天大地大不如(共产)党的恩情大”这句歌词,确实是唱出了那些“政治花瓶”们的心里话。各“民主党派”内部之所以也同共产党政权内部一样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说到底就是因为一旦熬成“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虽然没有政治实权,但至少还有生活待遇上的巨大实惠。

最重要的是,只要以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身份“当选”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全国政协副主席,由此便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虽然从权力角度讲,全国人大的党外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的党外副主席与国务院任何一个部的部长都无法相提并论,但从所谓“政治待遇”看,从正省部级晋级副国级,却是提高了一个最关键的档次。

按照中共政权从毛时代沿袭至今的规定,官至中央层面的党、政(包括人大、政协)最高机关的领导人被统称党和国家领导人,但还要分成两等“政治待遇”。而所谓的“政治待遇”则主要体现在所能看到的中央文件的机密等级和享受“政治保卫”的等级----住房及出门乘车等生活、工作上的物质待遇,又是同“政治保卫”的级别直接挂勾的。

按照这个规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副职领导人,最高法院院长及最高检察长都与必须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出任的国务院副总理一样,在内部则被通称为“党和国家二级领导人”,享受“二级政治保卫”待遇,在寸土寸金的京城黄金地段有资格住独立宅院或独栋建筑;另外专职司机、公务员、秘书、家庭厨师外加数名武警侍卫,京城内活动都必须加派警车开道等等特殊待遇,绝对是一种花多少钱都不可能买得到的真正“人上人”的高贵享受。虽然如今地方上已经出现了靠挖“地沟油”发了大财的农民兄弟结婚时也能够出钱买通当地警车开道的现象,但紫禁城里的“皇家警卫团”却不是花钱能够买到的。愚笔在本专栏过去的文章中已经介绍过的当年的荣毅仁老板宁愿把整个中信公司拱手让给王震家族而换取一届国家副主席的官位,道理就在于此。民主党派负责人只要成为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里的“政治摆设”之后,过去需要花钱的从此再不用花钱,普通人花钱也无法买到的则统统因为“工作需要”而由“党和国家”如数提供,更何况还是一朝上位,终生受禄。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中共政权决定 “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开始即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离退休後,原来所享受的一切待遇不变,这一规定也适用于所有从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协副职领导岗位上退休的所谓“党外人士”。

回想当年,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被中央统战部劝说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後,坚持住在他曾经工作过的中央民族学院家属区的一座教授楼里。中南海警卫局几次派人前往劝说,告诉他如果不搬家的话,派给他的警卫人员只能露宿在他家楼外面。结果费孝通偏偏不愿意象当时的周谷城“民主人士”一样,享受住有独门独院、出有警车护驾的“政治金丝鸟”待遇,害得中南海方面只好同中央民族学院勾通,把费孝通原住房的隔壁腾空,使费氏的住房从原来的四室一厅变成了八室两厅,其中一间给值班警卫使用,一段时间内其专职司机居然在费老身边没有地方安床,也乐得每天回家去享受天伦之乐。

不过,象费孝通这样“不识抬举”的“党外人士”,在当今志愿加入民主党派的知识界人士中绝对再找不出第二例。如今的各“民主党派”内部之所以也同共产党政权内部一样勾心斗角、争权夺利, 之所以每五年一次的各“民主党派”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内部权争同共产党内同样激烈,说到底就是因为一旦熬成“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虽然没有政治实权,但至少还有生活待遇上的巨大实惠。

这就是中国大陆上每个党派的中央副职领导无时不刻都企昐着被共产党中央统战部下令“扶正”的关键原因;。

自从共产党夺取中国大陆政权以来,无论是党委一元化领导时期,还是“党政分开”时期,共产党政权早就习以为常地把共产党各级组织的专职干部、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同各级行政机关的干部、工作人员等,统称“党政干部”,各级党的领导机构的经费,也从来是与同级政府的经费混在一起。因为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从来认为这样做是“天经地义”,所以共产党政权过去也没有一纸专门的文件下发,对此作专门的规定或特别的解释。直到本世纪初,中共中央才公开发布了一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似乎是要把这一“天经地义”的作法“规范化”、“法制化”。

中共政权过去习惯将各级党务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党和各级专职机构的工作人员,统称为“政工干部”,在如今的这份《条例》中,正式以“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命名,同时,对所有专职党务人员的编制归属,以及他们所在的各级党组织的编制来源作出明文规定,并公诸与众。包括“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等等。

与此同时,中共政权也还发布相关文件,把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的组织的经营开销和专职干部、专职工作人员的人头费全部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项目“规范化”、“法制化”。有中国特色的共产党一党专制下的所谓“民主党派”是再典型不过的寄生党!

(文章仅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