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中共政权自己的权威媒体报道出的相关内容则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7日在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另有以《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的官媒报道中有稍微具体一点的内容,说是政法委会议提出的2013年的工作思路是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四项改革”为重点。把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
这里无需深究到底是因为信息传递的某个环节出了误解或者误会还是源自于境外媒体或者中国大陆内部改革派人士的一厢情愿,总之是既然中共权威官媒公布的是要“改革”劳教制度,恰恰是说明中共掌权人坚信这项制度仍然还有存在的必要。笔者倒是觉得,把中共政权改革劳教制度的对外宣示理解或者曲解为废除劳教制度,就如同把共产党政权已经宣传多年的“改善党的领导”给曲解成“取消党的领导”一样可笑。
长期以来,但凡中共政权有点什么连人家自己人都没太当一回事的政治新闻,苦于找不到新闻的外部媒体立刻就会小题大做,说风就是雨。就说这所谓的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建议,即不是孟建柱上台之初的标新立异,更是中共官方媒体上的旧话重提。比如去年十月十二日中共一级官媒就播发过一篇题为《中国劳教制度改革不可避免》的评论文章,文章一开始就写明:"在社会各界多年呼吁后,中国饱受争议的劳动教养制度终于被提上改革日程。劳教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与中国人权状况和法制进步趋势相悖,这一制度的改革不可避免,是历史的必然。"
评论中引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此前三天才发表的公开讲话说:"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改革方案。
这位姜伟先生同时也不忘特别提醒外界:"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为维护中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只是因为"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所以才有必要改革。
这篇新华社的评论文章引述中国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网站2011年7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介绍,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劳动教养管理所350个,在所劳教人员16万人。
新华社的文章中还说:“劳动教养制度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在特殊历史时期,这项制度的确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社会和法制的进步,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如今,改革明显存在问题的劳动教养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由此可见,孟建柱在这次由他接班以来第一次主持的中央政法会议上宣布的今年政法工作的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改革劳教制度不过是上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交班之前就已经开列出来的计划之中的事情。而长期以来一直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向中共高层力陈劳教制度之弊端的中国大陆内部的法律专家、维权律师中间似乎也没有人相信中共政权把他们已经实施了五十多年的劳教制度干脆废除。比如一向比较敢言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虽然认为“劳教制度从根本上来说违反了立法法和宪法的规定”,但这一制度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维稳手段,所以废除不现实,改革才是必然趋势。马怀德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虽然才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没有具体阐述劳教制度将如何改革,但如果要改革的话,首先应朝着司法化的方向改。第一步就要改变公安机关一家说了算的做法,“可以考虑由法院作出判决,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将是很大的进步。
再比如,北京著名维权律师李方平去年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事件发生后曾联合全国10名律师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议对劳教制度进行技术性调整。而这次“劳教制度将改革”的新闻曝出后,李方平律师连发几条微博,与其他人的欢呼雀跃不同,他显得很谨慎,他担心改革“换汤不换药”。他对中共官媒记者表示,如果地方政府部门的维稳手段不改,即使劳教制度有所改革,也很难有本质上的改变。
另外一位曾和李方平一起长期为废除劳教制度鼓与呼的王秋实律师也向造访记者表示,也希望劳教制度完全废除,但他同样认为劳教制度很难取消,不敢抱太大希望”。
有必要提醒的是,当年赵紫阳被迫下台之后江泽民和李鹏等人曾一再强调“改善党的领导恰恰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党的领导”,由此推论,所谓改革劳教制度的目的与所谓“改善党的领导”的目的或许是异曲同工,都是为了让制度更加强势、更有效率、更具威慑力而不是相反。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