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人:巩胜利先生,著名中国问题学家,评论家 主持人:陈奎德 座谈时间:美东时间2006年9月7日
座谈提纲:
一、1949年以来中国“选举”一瞥
二、 中国选举法(1979年)的规定及中国的选举实践
三、 在中国,选举结果何以与选举毫无关系?
中国的实际“选举”过程分析人民代表是如何产生的?政府官员是如何被“授权”的?“选举”还是“委任”?“选民授权”还是“一党授权”
四、 具体案例: 从乡村选举到乡镇、县市选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的“指示”是如何违反《选举法》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指出,在前两次换届选举中,个别地方采取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镇长的做法,并把这种做法当作扩大基层民主选举干部的一种尝试,这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有关地方已及时进行了纠正。对照:《选举法》第二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五、 中国选举如何与国际接轨?
中国“选举”与民主国家选举的比较如何使“选举”成为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