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中国透视:后阿拉斯加时代:中共的国际新话

主持人:陈奎德
座谈人:胡平先生: 《北京之春》荣誉主编

一、 阿拉斯加,北京否定“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中共为免于外交孤立,过去曾多次宣称自己遵守二战结束以来确立的国际基本秩序,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以“多极化”、“多边主义“、”不干涉内政”、“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等花言巧语对国际社会广为宣传。但是,现在不同了。中共自认已经财大气粗,无需韬光养晦,能够否认国际基本秩序,能够平视美国,挑战西方了。

在近年来美国和西方屡屡以事实指出中共反对普世价值、违反各种国际法、国际规则、国际条约,以及中共自己的诸多承诺,并要求中国遵守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后,在阿拉斯加中美会谈时,杨洁篪一反其多次声称的尊重二战后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的态度,说中国不会遵循一小部分国家所鼓吹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他说,我们不吃你们那一套。

杨宣称:“美国在讲什么普世价值,心里是否踏实,因为你们不能代表,你们只能代表美国政府”,“美国不能代表国际舆论”。

中共的新话 (Newspeak):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既然否定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它有什么替代方案呢?它会用习近平在国内的“初心”话语——共产国际来公开取代现存国际秩序吗?谅其不敢。找来找去,想来想去,众里寻他千百,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北京打出的牌是“联合国”。

杨洁篪说:“中国所遵循的、国际社会所遵循的,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而不是一小部分国家所鼓吹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紧接着帮腔:“破坏国际体系规则这顶帽子扣不到中国头上。世界上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北京似乎忘记了一个浅显的文本常识,“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当然是包括了“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的。

二、 北京何以突然借助“联合国”?

习的那点小算盘:

1) 安理会常务理事国的地位、否决权;

2) 多年来北京撒币贿赂的亚非拉小兄弟国家政府的联合国票源;

3) 多年来北京用金钱和好处收买拉拢的相当部分联合国下属机构及其人员,如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三、 中共与联合国的恩怨

但是,对中共而言,联合国也并非省油的灯:

1)中共军队是侵略军,是联合国军的敌人——联合国大会第498号决议

这是联合国大会于1951年2月1日通过的一项决议,决议谴责中国人民志愿军介入韩战,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介入朝鲜是“侵略行为”。这是联合国大会第一次决议判定一个国家为武装侵略者。

2)中共国违反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正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最主要的内容。这并非一份西方中心主义的文献。事实上,当年中华民国张彭春教授是起草人之一,他在宣言中注入了东方中国元素。这是一份全球接受了的普世价值文献。

《世界人权宣言》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一起合称国际人权法案,是人类文明的一项重大成就。

A、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是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中共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非常清楚地表明,所有国家的人民都有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的权利,而且不受国界、国籍、地域和媒介的限制。所以,中共政权无权封锁网络信息,它的臭名昭著的长城防火墙是非法的,是反联合国的。

同时,中共政权也签署了联合国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的第十九条第二款载明: “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有鉴于此,中共主张的“网络主权”是不存在的。所谓“网络主权”,其实就是管制和封锁国民的网上信息流通,让他们无法知晓本国之外的信息。如中共用其网络防火墙把西方几乎所有的重要媒体和声音都阻挡在外,这是公然地、明确地违反联合国宪章,违反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违反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行为。

按照《世界人权宣言》,任何政府都没有“堵住国人耳朵、蒙住国人眼睛,捂住国人的嘴巴“的所谓“主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一条),是反民主的专制国家。

杨洁篪在阿拉斯加说:“美国有美国式的民主,中国有中国式的民主”,这是偷换民主概念。

《世界人权宣言》第21条三款写明: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72年来,从来没有举行过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从来没有过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的选举。有鉴于此,不存在所谓“中国式的民主”,只有中国式的专制。

3)中共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缘起:

菲律宾共和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中国海(菲律宾称西菲律宾海)中菲争议海域,基于“九段线”的海洋权益主张及近年的海洋执法和岛礁开发活动,以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为由向常设仲裁法院提出,再由时任庭长柳井俊二与菲律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任命仲裁人并委请常设仲裁法院提供场地和秘书服务的临时仲裁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的仲裁案。

结论:

2016年7月12日,仲裁庭公布仲裁结果,支持菲律宾在此案相关问题上的几乎全部诉求。仲裁庭5名仲裁员一致裁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中国对南海自然资源不享有基于“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仲裁庭还认定,中国在南海的填海造礁“给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并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在南海的“活动”。

仲裁庭认定,中国对九段线范围内的资源拥有“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并无法律基础,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四、 在隐然形成的西方与中共对垒态势下,北京新话的效用?

1、 从中国伊朗25年全面合作协议看

2、 从跨大西洋盟邦与印太四国东西夹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