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中国透视:从湖广铁路债券案看美中关系

0:00 / 0:00

主持人:陈奎德
座谈人:王山先生,时政评论员,美国

最近,《彭博商业周刊》的报道说,美国特朗普政府正研究向中国政府讨要清朝1911年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此案缘何而起?

一、“湖广铁路债券”案的背景

湖广铁路债券。(Public Domain)
湖广铁路债券。(Public Domain)

1)湖广铁路债券的起源

“湖广铁路债券”是清朝政府1911年为筹资修建湖广铁路而向美、英、法、德四国发行的债券,总额650万金英镑,年息5厘,四十年到期,本息偿还的最后期限是1951年。借贷契约以清朝大臣盛宣怀为借方代表,一些美国人在市场上收购了这种债券。

2)湖广铁路债券的历程与现状

中华民国1912年建国后,曾支付过债券利息。

后来,因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和之后的国共内战,美中两国都不再提这笔债务。债券利息于1938年停付。

1949年,中共夺取政权,此后从不承认也不继承这批债券,1951年本金到期时更把“付款”之事视为天方夜谭。1911年至今已过百年,这种债券还可以在成千上万的美国人的阁楼和地下室中找到,也可以在eBay上找到,考虑到通货膨胀、利息和赔偿费用,据美国债券持有人基金会(American Bondholders Foundation,ABF)估算,这笔债务目前价值在一万亿和一万五千亿美元之间。

美国政府收购了英、法、德三国的债券,所以美国政府和民间是"湖广铁路债券"的主要持有者。

二、"湖广铁路债券"案的法理层面

诉讼之兴: 1979年,美国公民杰克逊等人,在美国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他们要求中国政府偿还湖广债券的本息。法院向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发出传票,但中国外交部不予理会。法院缺席审判,1982年判决美国“湖广铁路债券”持有人胜诉,中国政府须赔偿原告2.2亿美元。中国方面仍然不予理会,1984年,阿拉巴马州联邦法院再判美国方面可强制性拍卖中国在美资产以抵债,这时中国外交部才派人前来美国应对官司提出上诉。

湖广铁路债券。(Public Domain)
湖广铁路债券。(Public Domain)

当年中共拒绝接受传票和出庭,并照会美国国务院,声明中国是一个主权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不受美国法院管辖。

根据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第1605段的规定,外国国家的商业行为不能享受主权豁免。湖广债券是商业行为,不能享受国家主权豁免。

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律教授、主权债务重组专家米图.古拉蒂(Mitu Gulati)认为,“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政治制度继承其前者的债务;大多数政府选择尊重旧债券。”“在法律层面,这些都是完全有效的债务。

这与1982年9月1日,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作出缺席裁判的法理是一致的。

据此,按照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的规定,国家发行的债券应该属于商业行为,湖广铁路债券是清朝政府发行的商业债券,清政府被推翻后,国民政府在1938年以前曾付过利息,因此,中共政府有义务继承这笔债券。

但是,1987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以《外国主权豁免法》不溯及既往为理由,判决中国胜诉。这中间有当时美国总统里根的政治考虑,当时中国是美国抗击苏联的准盟国。当年美国司法部亦向法院提交 “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政治考虑很明显。

三、“湖广铁路债券”案的经济层面

美国财政部估算,今年6月份中国持有的美国政府债券价值1 . 11万亿美元。湖广铁路债券总市值刚好可以对冲上述中国政府持有的美国债券, 这自然为特朗普总统的贸易大战增加了一张好牌。中国极高的债务水平,是中国经济结构中的致命癌肿。它一旦现身舞台,是其经济不可救药的大崩盘的开始。

四、“湖广铁路债券”案的政治层面

湖广铁路债券。(Public Domain)
湖广铁路债券。(Public Domain)

中共当局曾经声明,湖广铁路债券是清国的债务,债务继承理应由孙中山领导推翻满清的“中华民国”来继承。如果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并非中国主权的唯一继承者,北京打脸自己。倘若它引导美方去“找台湾的中华民国讨债”,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就不是中国的法统。“两个中国”并存,而中华民国才是正统。

更根本的是,湖广铁路债务是清朝的债务,而香港正是清朝割让给英国的。中共对英国说,它是中国法统的继承人,它理所当然应从英国手中接管香港。1987年,中共还曾经偿还英国债权人清朝债券,作为协议香港“回归”中国的“礼物”,向当时英国撒切尔政府示好。那么,现在面对美国人手里的同案债券,依照对等的逻辑,势必应当加以承认并偿还。中国没有道理“选择性违约”。

如果不承认债务,不想还债,那就表明自己没有继承中国法统,于理于法,都应当把香港交还中华民国,或者继续由英国托管。

五、“湖广铁路债券”案反映中共无视国际法所面临的两难困境

北京称海牙裁决无效,称《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已经“失效”。这使它成为国际社会的“异数”,最终将走向茕茕孑立穷途末路。

此外,1911年春,清政府将全国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路权被出卖的绅商忍无可忍,发起保路运动,使该次“国有化”成为了压垮清朝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也是足以让中共引为前车之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