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式文革的特点:按标签划人、展开政治迫害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纵横大历史》,我是主持人孙诚。今天,我们将继续进行文革历史系列节目。
在上一讲中,我们谈到,在1966年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曾经通过了一份名为“十六条”的文件。这份文件的全称叫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而它的酝酿在开始于约两个月前的《五一六通知》下达以后不久。毛泽东在当时认为搞文革运动需要有个条条框框,于是就要求陈伯达去搞这样一份文件。最终,经过相当的曲折,不但如王力、关锋这样的铁杆毛派加入到了文件的起草,像周恩来、陶铸这样的不少老干部也曾介入其中。而自从这份文件开始起草时,毛泽东就在上海和文件的起草小组保持着沟通。最终,这份全会被通过的版本,是毛泽东在1966年8月7日审定的第31稿。可以看出,这份文件从推出到最终通过费了多大的周章。
我们也在上一讲中,带领大家分析了“十六条”的前四条和最后一条,指出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到毛泽东心目中的文革究竟该怎么搞。在毛泽东看来,文革需要通过“发动群众”的方式,绕开中共既有的党政官僚体系,将中共党内包括高干在内的干部们作为主要打击目标。而这些被“发动”的“群众”中的主要依靠对象,则是如聂元梓、蒯大富那样响应毛泽东,对既有的中共党政体系展开“造反”的人们,他们“造反”的手段按照毛泽东的话说,将不会是“文质彬彬”和“温良恭俭让”的。不过,尽管这场运动按照毛泽东的政治理论,将会是由群众参与的、十分暴烈的,但运动的最终裁决权却不在群众手上,而是在毛泽东本人手上。谁在运动中是所谓“好人”,谁又是所谓“坏人”,这一点最终是由毛泽东掌握着绝对的裁决权。所以,这是一场很典型的“奉旨造反”运动。
在今天的这一讲中,我将带领大家继续读一读这个叫“十六条”的文件,看一看其中还有些什么信息。
“十六条”的第五条这样说道:
“五、坚决执行党的阶级路线:要区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党的领导要善于发现左派,坚决依靠革命的左派,彻底孤立最反动的右派,争取中间派,团结大多数,经过运动,最后达到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一大批本来不出名的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
从文字上传达的表面信息来看,这一条说的是中共要把人划分成左中右三派,分别加以依靠、争取和孤立。这样一种手法,实际上是来自共产党进行所谓“阶级斗争”、进行政治运动时的一贯逻辑,也就是总是要清洗掉一批人。而其中所谓“团结大多数”,要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群众的提法,从事后的结果来看,也只是说说而已。姑且不说,就算镇压百分之五的人,也就是当时中国7.35亿人口中的3675万人,已经是一个极其骇人的数字了。事实上,在文革当中,许多镇压活动在展开的时候,镇压的比例都超过了百分之五。例如,在1968年12月,时任云南省革委会主任的谭甫仁就曾明确表示:“你们对敌人不要手软,要狠一点,要克服右倾思想,不要怕。有一千抓一千,有一万抓一万,有十万抓十万,有一百万抓一百万,不要受两个百分之九十五的框框的限制。”而这样大规模株连,广泛进行屠杀和迫害的情况,在文革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十六条”的第六条表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即使少数人的意见是错误的,也允许他们申辩。要保护少数。”事实上,文革中固然也出现过不少对立的群众组织用大字报互相辩论的情况,但往往只要以毛泽东为首的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定了调子,这些对立派系究竟是应该联合,还是应该一派消灭另一派就被定了下来。至于那些被毛抛弃掉的群众组织,命运可以说是极端悲惨的,这一点我们在之后讲文革历程的时候会进行详细的描述。而至于那些被文革中的各种政治清洗残杀和迫害的人们,则更是没有什么申辩的机会,就被扣上了种种帽子,对他们进行加害的人们也从来没有允许他们进行过申辩。对于这些情况,我们在文革此后的历史进程中也很快就能看到。
“十六条”的第七条则是说:“警惕有人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要防止转移斗争的主要目标。”对毛泽东来说,很明显,这一条所要预防的,实际上是那些即将面对文革冲击的干部们。在毛泽东心目中,文革将是一场由他自己亲自指挥,由拥护他的所谓“革命群众”展开的,以中共的干部们为主要攻击目标的政治运动。而在这一过程中,干部们也很有可能通过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的方式来实现自保。可以说,这种情况在文革的历史进程中是反复出现的,毛泽东也确实是预见到了这一点。不过,正如我们之后将会看到的,实际上文革开始后最大规模的自上而下对所谓“革命群众”的镇压,就是来自毛泽东本人的意志。可以说,就算按照毛泽东自己的文革理论,毛泽东自己也是那个应该被警惕的,把群众打成“反革命”的人。
“十六条”的第八条说道:“八、干部问题:干部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好的;比较好的;有严重错误,但还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少量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前两种人是大多数,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要充分揭露,要斗倒、斗垮、斗臭。但同时要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一条实际上和第五条有很相似的地方,都是把人分成几种类别,然后对这几种人采取不同的措施。事实上,从后面的历史进展来看,不少被“斗倒、斗垮、斗臭”的共干也没有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是死在了这场运动里。可以说,这一条里面提出的原则,也只是说说而已。
二、说说而已的表面文章
“十六条”的第九条表示:“九、文化革命委员会、文化革命代表大会:它们都是文革的权力机构。这些组织的成员都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当选者如果不称职,可以改选,撤换。”乍一看上去,这一条所描绘的图景是那样地美好,似乎经过文革之后,将会产生一种由完全的民选构成、完全受民众监督的新权力机构,以取代过去的党委和政府。然而从之后的历史发展来看在,这一条照样也只是说说罢了。在1967年初,毛泽东亲自推动了成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这件事,以这种所谓“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共同构成了文革新秩序中的权力机构。而在这些革命委员会中,可以说领衔人物都是军方的代表或者老干部,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只能列名其中扮演一种花瓶角色。至于革命委员会中官员的任免,当然也不是靠民选,而是靠毛进行最后仲裁的种种血腥权力恶斗决定的。可以说,这一条的内容,也都是一种欺骗民众的画饼而已。
“十六条”的第十条表示:“十、教育改革:“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改革旧的教学方针和方法,是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学校不能由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来统治。必须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学制要缩短,课程设置要精简。”这一条所描绘的,可以说是毛泽东心目中的教育改革目标。它将摧毁既有的那种苏联式的教育体制,搞一套毛式教育体系。在文革开始后出现的种种所谓“新生事物”,比如说上山下乡、知青、工农兵大学生,都是毛泽东这套教育思想的产物。尽管有不少毛派人士对这套教育改革制度赞赏有加,然而我们只需要看一看历史事实就会知道,这根本没有带来什么真正的教育变革,反而是制造了一场大规模的混乱,并让特权体制在教育系统中更加肆无忌惮地蔓延开来。相关的具体详情,我们会在以后的内容中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讲述。
“十六条”的第十一条表示“报刊上点名批评的问题:“在报刊上点名批判,应当经过同级党委讨论,有的要报上级党委批准。”从这一条中也可以看出来,尽管毛泽东表示他要进行一场以中共干部为主要攻击目标的群众运动,但在这场群众运动中,毛泽东却给群众们设下了很多紧箍咒。这些念紧箍咒的人中既有毛泽东自己,也有中共的各级党委。从头到尾,这场文革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以推翻中共的整个体制为目标的。在毛泽东看来,它只是一次手段比较特殊的党内清洗、整党运动。
“十六条”的第十二条表示:关于科学家,技术人员的政策:只要他们不反党反社会主义,不里通外国,就要团结他们。要帮助他们逐步改造世界观。保护有重要贡献的科学家。”对于这一条,实际上甚至没有什么详细分析的必要。我们只需要看看文革中有多少科学家和技术人员惨死,就能对它的虚伪性一目了然了。、
三、给政治镇压开绿灯
“十六条”的第十三条表示,文革要“同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相结合”。不过,在文革开始之后,这场文革前发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很快就在事实上销声匿迹了。第十四条是说:“抓革命,促生产: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人的思想革命化,因而使各项工作做得更多、更快、更好、更省。”这一点,事实上在此后文革运动的进展中,成为了毛泽东和各级中共官僚们镇压造反派屡试不爽的利器。而第十五条“军队文化大革命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指示执行。”则使军方在文革中成为了一股相对独立的势力,以及镇压造反派的主力。可以说,第十四、第十五条都是给进行大规模政治镇压开绿灯的规定。
从以上这些内容来看,“十六条”中的大量规定要么就是说说而已的表面文章,毛泽东在之后不久就食言自肥了。要么则是给政治镇压开的绿灯,也并不是什么“大民主”。这些现象,可以反映出毛泽东心目中的文革的本质。
感谢大家。这周就讲到这里,我们下个星期再见。
撰稿、主持、制作:孙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