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纵横大历史:第一百零六讲 毛泽东用宪法作秀

一、毛泽东用宪法作秀

今天,我们将继续讨论安亭事件在中共高层造成的影响。

在上一讲当中,我们谈到了文革史上著名的安亭事件,这次事件以中央文革派出的谈判代表张春桥向工人造反派妥协告终。随着张春桥接受了上海工人造反派的五项诉求,上海工人造反派团体工总司被他承认是所谓“革命的合法组织”。然而,实际上张春桥承认工总司这一行为,属于带有“先斩后奏”意味的政治冒险。因为如前所述,实际上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并不赞同工总司为求得中共高层支持在安亭截停火车、瘫痪沪宁线铁路的做法。事实上,张春桥的行为到底是否具有所谓的“合法性”,一切要看文革的总裁判官毛泽东的意思。那么,毛泽东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根据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的回忆,毛泽东当时的反应是这样的:

“1966年11月10日‘安亭事件’发生后,总理主持召开了中央常委扩大会,参加者有陶铸、陈伯达、康生、李富春以及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会议决定派张春桥去处理,议决的意见为:不承认跨行业组织,不认为卧轨拦车、中断交通是对的,工人立即回上海就地解决问题,江青、张春桥都没表示不同意见。张春桥带着陈伯达起草的给造反派的电报回上海。张去后,中央文革小组,包括陈伯达、江青都没有接到什么报告,张自己就处理了。张处理后,13日晚,才向陈伯达报告(当时王力在陈处),说:‘工总司的五条要求我不能不签字,也来不及请示华东局、上海市委和文革小组,不然车就不能通,他们不肯回上海。’接着,陈伯达又接到了陈丕显的电话,抗议张春桥不同华东局、上海市委商量,背着华东局、上海市委,直接同工人组织签字。陈伯达和王力立即找江青商量怎么办,要江青请示毛主席。江青态度非常明显,认为陈丕显不对,说:‘我看上海市委就是要整。’江青说:她连夜报告主席。第二天,即14日,毛主席到钓鱼台召开常委扩大会,参加者有陶铸、文革小组和部队几个人。会议一开始,毛主席拿出宪法念了一段工人有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说先有事实后有政策,张春桥是对的,他根据事实改变了过去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共官方公开出版的《毛泽东年谱》中,毛泽东的相关言论不见踪影。在这本逐日记录毛泽东言行的年谱里,1966年11月14日这天的内容只是说:“11月14日 下午,在钓鱼台十二号楼召开有部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肯定了制造‘安亭事件’的上海‘工总司’的言论和做法。”

事实上,在中共的统治下,所谓的“宪法”可以说仅仅只是一种用来装点门面的工具而已,民众又何尝有过真正的集会结社自由呢?然而,在有需要的时候,宪法往往就被毛泽东神奇地拿了出来当作武器。比如说,在文革前的1964年底至1965年初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曾和刘少奇有过剑拔弩张的冲突。当时,刘少奇曾直接插话打断毛泽东说话。此外,毛泽东甚至在开会之前没有接到开会通知,而邓小平则对毛泽东表示,这是一次一般性的工作会议,由于听说毛泽东身体有所不适,因此就没有通知他。于是勃然大怒的毛泽东在之后就把宪法和中共党章都带到了会场上,一手拿起宪法说:“这是一本宪法,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讲话的自由。”又一手拿起中共党章说道:“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有权利参加党的会议。”

在这之后的1967年8月,当刘少奇被造反派红卫兵批斗时,也曾拿起宪法,并抗议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罢免我是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可是,毛泽东拿出宪法说事的时候,就没有人敢不认同;刘少奇就算拿出宪法说事也无济于事。至于一般的平民大众,就更是只能在毛泽东有需要的时候才会突然被所谓的“按照宪法”,看上去获得某种写在宪法上的权利。

二、“十二条”VS“十五条”

闲话少叙,让我们回到正题。在1966年11月14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认可了张春桥的“先斩后奏”,并作秀式地拿出宪法中从未真正实施过的、关于工人结社自由的条文来装点门面。这样,张春桥的政治冒险就获得了毛泽东的支持,成为了无法质疑的行为。

接下来,在11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央文革小组和所谓“首都革命职工代表”举行的

座谈会。这次为期四天的会上,讨论了由陈伯达主持并起草的《关于工厂文化大革命的十

二条指示(草案)》,简称“十二条”。这份文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有以下两条: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工人同志有建立各种文革组织的权利,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各种革命群众组织内部和革命群众之间,都要充分发扬民主,有不同的意见、不同意见的争执,通过民主的方法解决。严防宗派主义,不要武斗,不要因为纠纷而妨碍生产,不要停工。

“十二、革命学生组织可以派代表去厂矿企业串联、交流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学生代表要去,应该首先同那里的厂矿的工人组织取得联系。”

也就是说,这个“十二条”拿出形同虚设的中共宪法来装点门面,允许工人成立文革的所谓“群众组织”,也允许学生红卫兵团体派人去厂矿企业串联。也就是说,工厂中成立造反派组织的绿灯被打开了。不过几乎与此同时,在周恩来、陶铸等老干部的指使下,北京又召开了一场由中共的部分省、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工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工业交通座谈会。在这次座谈会上,与会的干部们不认同“十二条”的做法,会上起草了一个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的文件,名叫《工交企业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规定》,简称“工交十五条”,其中表示“十七年来,工交战线基本上是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并且明白直接地表示:“一、工业化大生产具有连续性和社会协作性,不能停产闹革命,只能有步骤分批分期地搞文化大革命。二、工人参加文化大革命活动,只能在业余时间进行,八小时工作制不能侵犯。三、学生不能到工厂串连。”

总的来看,“十五条”实际上就是对“十二条”的否定,其实质代表的是以周恩来为首的老干部们对文革运动扩大到工厂的抵制。接下来,在12月4日至6日间,在当时紧跟毛泽东的林彪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通过了中央文革小组从十二条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新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简称“工业十条”,并对主持起草“工交十五条”的陶铸及国家建委谷牧进行了批判,否定了“工交十五条”。这样,老干部们就在毛派的出手下丢失一城,工厂中的文革运动随之激烈而所谓“合法”地展开了。根据谷牧的回忆,在这次会议上,林彪对他的批判非常猛烈:

“12月6日,林彪总结讲话,用他的独特语言,猛‘批’工交座谈会,彻底否定《工交十五条》。他说: ‘工交座谈会开得不好,是错误的,思想不对头,要来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汇报提纲’里那三个特点的头两点要彻底打破。如果不打破那个东西就无所谓工交战线上的文化大革命,必须不是被动地而是主动地把这个革命席卷全国,让它席卷每个领域,渗透于每个领域,有意识地把它扩大起来,深入起来,坚持下去。’他还说:‘干部是关键问题,这次运动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一次批判干部的运动。干部当权这么多年,光讲光荣,成绩伟大,不许人家讲缺点,非蜕化变质不可。这一回,硬是要发动群众大批判一下!要让资产阶级当权派和无产阶级当权派都睡不着觉。’就这样,我挨了他们三个半天的批斗。”

三、上海迎来新赛点

这样,学生红卫兵和工人造反派之间的结合,实际上已经在毛泽东的裁决下被开了绿灯。而就在中共高层进行着上述的政治斗争时,在文革的另一个中心上海,一场更大规模的风暴也随之展开,而这将使上海市委开始正式走向它的末日。这场风暴,就是著名的“《解放日报》事件”。

《解放日报》是中共上海市委的机关报。在1966年11月29日这天,上海复旦大学红卫兵组织“红革会”的成员冲进了《解放日报》社,要求该报社将“红革会”参与开办的刊物《红卫战报》和《解放日报》夹在一起发行,遭到了拒绝。在这之后,上海各路学生、工人造反派闻风而动,纷纷赶往解放日报社,并最终引发了一场有几十万人参加的大规模对峙,形成十分火爆的场面。在这次大对峙期间,支持上海市委的大规模保派组织也大举出动,从而成为造反派们的劲敌。一时之间,上海的局势可谓是风云际会,充斥着互相对立的狂热派系。关于这次大对峙的始末及其造成的深远后果,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会放在下一讲当中来进行讲述。

撰稿、主持、制作:孙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