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本來無黑錢,何處洗賊贜?

0:00 / 0:00

香港法治持續敗壞,繼元朗恐怖襲擊事件有受害人被控暴動罪、傳媒大亨未審先囚禁四個半月之後,香港警方今次以調查洗黑錢之名,凍結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其家人的銀行戶口,加強鐵腕統治的震懾力,但又具體說明了理應保護市民生命財產的法治是多麼脆弱。

今次獨特之處,是執法者示範如何操弄法律,無事生非。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許智峯涉嫌挪用眾籌資金八十五萬元,因此以洗黑錢為由,要求銀行凍結相關的戶口。但根據警方官方網頁,洗黑錢行為泛指以表面合法的手段,處理犯罪得到的收益,變成看似用合法活動取得的資金。黑錢洗白的罪行,重點是金錢來自非法活動,但許智峯被指涉及的黑錢來源,若如警方所指來自眾籌,則並非不法活動,這筆款項也非黑錢,那何來洗黑錢呢?

高級警司當然明白官方網頁對洗黑錢的規定,但如今顛倒黑白,白錢當作黑錢辦,看來是為求方便,大條道理要求銀行自行凍結相關戶口,不用向法庭申請凍結資產的限制令。銀行現時在兩種情況下會凍結戶口,一是法庭頒令,二是如今次那樣收到警方或權威組織的情報,指戶口涉嫌洗黑錢,銀行評估風險後,可全面或局部限制戶口的活動。當局採取第二種方法,不外因為挪用眾籌款項即使屬實(許智峯已提出核數師報告否定此說),也只能以欺詐罪追究,卻難以請求法庭或銀行凍結許智峯的戶口。

其實警方可以指控許智峯挪用公款,全得力於調查工作疏漏不足。除非是故意視而不見,警方如有認真翻查過許智峯眾籌活動的核數報告和眾籌餘款,又怎能妄斷該筆八十五萬元資金來自眾籌?還是看到這筆款項轉入或轉出許的戶口,警方便急不及待,大膽假設,視此為來歷不明,以便要求銀行即時凍結許智峯家人的戶口,先為他們製造困難,再慢慢調查求證?

胡亂操弄法律固然衝擊法治,但銀行若能盡責保障客戶的利益,法律和常識還不致於無險可守。根據報道,銀行是接獲警方通知而不是收到法庭凍結令,便自行凍結戶口。無疑,銀行可衡量風險,若懷疑存款來自犯罪所得,可凍結戶口,避免沾上協助罪犯的刑責。

問題在於,銀行衡量風險時有否盡其職責,追查資金來源,再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斷,以平衡警方訴求和客戶利益。例如,銀行可以要求警方交出法庭凍結令才行動,或者提出確鑿證據以便評核風險,同時接觸客戶,給他機會澄清資金的來源,然後才最後定奪。

但今次事件中,有關銀行看來未有盡應盡之責。在沒有法庭限令下,銀行只是應警方要求,決定凍結戶口,甚至連通知受影響客戶一聲也沒有,讓他們澄清或申訴,事後也害怕向公眾交代清楚。試問唯官令是從,卻不怕客戶因凍結戶口而有所損失,銀行又如何履行其責任,保障大家的財產權?

從今次事例看到,警方不論是明知故犯或認知偏失,眾籌資金即使明明不是黑錢,竟也視之為黑錢,再加上調查疏忽不足,大膽假設卻延後求證,便足以改寫法律,賦予他們強大的執法權力,也削弱法律對財產權的保障。除非受影響者有能力立即採取法律維權行動,交由法庭主持公道,否則只有靜待警方調查的結果,若被檢控的話,更須等待法庭判決才能了結。無辜者即使最後獲釋,當事人已蒙受損失卻難以追討,而執法者即使證明有錯,法庭可加批評亦難以更正。

眼下的偏頗執法,觀念混淆,恃勢凌人,甚至因人而異,正把整個香港社會推向不公義的恐懼之中,也顯露出執政者不能以理服人,只憑擴大公權力,用嚴苛的公檢法手段,企圖使人心生敬畏,不敢作聲。不過,當自由、性命、財產的制度保障可以輕易移走,又修復無期,新香港的新常態結果除了警權坐大,只會令更多人離心離德,官民矛盾和社會撕裂加深加烈。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