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接手調查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嫌以權謀私案

負責調查香港貪污案件的廉政公署本周一證實,接獲數宗投訴,質疑特區政府財政司長梁錦松在加稅前買車涉及以權謀私,廉署執行處已就此開始調查。

本身是大律師的香港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說,梁錦松周一向立法會交待的資料顯示,律政司已有足夠證據檢控梁錦松。她和另一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都認為,律政司應考慮起訴梁錦松。

香港政府去年七月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三名司長,包括財政司司長,以及十一名決策局局長均屬於問責制官員,他們必須遵守《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

《守則》第五章列明,主要官員須避免令人懷疑他們不誠實、不公正或有利益衝突。在執行職務時,如果個人利益可能影響或被視為影響他們的判斷,有關主要官員須向行政長官報告。

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上周六發表聲明,承認梁錦松違反了上述兩項守則,但他只作書面批評,沒有提及處分。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程介南,因為通過自己開設的顧問公司收受六萬港元利益,試圖影響特區政府委任康體發展局成員,被法院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收受利益等罪名,判處入獄十八個月。

目前香港沒有"以權謀私"的法例。不過,根據普通法中有關"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案例,涉案公職人員一旦被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