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周三報道,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下午宣布,裁定溫州居民陳福兆,故意殺人和投放危險物質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報道指,陳福兆是一名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自1996習法輪功。為了提高功力,在今年五月至六月期間,以滅鼠藥殺害當地十五名乞丐和拾荒者。另外一名婦女也因為飲用了含滅鼠藥的開水而死亡。
新華社又說,陳福兆對檢察院的指控供認不諱。他的代表律師曾在庭上為陳福兆辯護。
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表示,法輪功不主張殺生,更不會鼓勵學員殺人。他認為,犯案者並非法輪功學員。他說:法輪功的法理叫學員慈悲眾生。我們反對殺生,更不會自殺。如果真是有這宗案件,一定不會是法輪功學員所為。
簡鴻章又說,中國當局多年來持續迫害法輪功學員,誣衊法輪功,這宗案件便是其中一個例子。(他說:江澤民集團一再造謠,誣衊法輪功,虛構罪名,把法輪功學員入罪,很多學員在獄中被折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