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提議以循序漸進方式達致普選

由《基本法》廿三條關注組演變而成的《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周二發表他們的政改方案。

由反廿三條法律界人士組成的四十五條關注組,對特首董建華於《施政報告》中,沒有提出普選時間表,以及曾蔭權組成三人小組諮詢中央政府對政改意見,感到失望。

關注組成員湯家驊大律師指出,《基本法》並無要求特區政府進行政制改革時,諮詢中央政府意見。他擔任中央政府會在原有政制設計上,附加一些原來《基本法》所無的附加限制。

關注組發言人梁家傑大律師,指《基本法》與政改相關的條文,包括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八條、附件一和附件二都相當淺顯易明,一般沒有受到專業法律訓練的人,都能夠明白箇中意思,他認為從法律層次來看,無需就有關條文意見諮詢中央。他不希望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將一個政治問題法律化。(他說: 我覺得從法律層次來看,根本沒有什麼模糊或有待澄清的空間。我不希望特區或中央政府處理政制改革問題上,將政治問題法律化。)

與此同時,關注組提出了他們的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他們建議現有的八百人選舉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可以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但不得作出投票;由全港市民就以一人一票方式,就委員會提出的提名名單作出投票,普選行政長官,以此作起點,循序漸進達致全面普選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