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被加拿大移民局釋放回家軟禁后,接受了本台的專訪。他回答了記者提出的有關遠華案件的若干問題。賴昌星首先否認外界指他替解放軍走私軍事用品和做軍隊生意的講法。他說他的遠華公司主要作轉口貿易,利用廈門保稅區的特點,將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的煙、酒和汽車等產品在保稅區中轉,賣給第三國或地區,賺取差价,所以這不算走私。按照賴昌星的說法,遠華公司沒有出口權,所以只能將進入保說區的商品賣給有出口權的政府公司和軍隊公司,如果這些商品沒有到達第三國,政府將此作為走私算在遠華公司頭上,是不公平的。賴昌星在加拿大難民申請供詞中提到他在香港為大陸作情報工作,對此他解釋說,雖然有很多大陸商人拿公安指標出入香港,但其中有些人完全是因為關系受到照顧,有些人則是花了錢,而他本人因為朋友多交游廣,被公安物色上,于是他就通過朋友搞情報。結果,當這些關系出問題時,他也就受到牽連。賴昌星認為自己的案子完全是中國官場政治權力斗爭的犧牲品。不過,他表示不后悔做過的事情,因為在中國做生意只能這樣--"官商要合作"。賴昌星表示自己很了解中國的社會合政治情況,他表示,他從小對他當農村大隊党支部書記的父親的政治活動耳聞目睹,受到家傳和熏陶。在提到他在國外的安全問題時,賴昌星表示,總比在大陸好,因為在大陸就死定了。賴昌星的太太曾明娜則表示,她只是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女,被卷入這樣的事情,什么都不懂,而后悔也沒有用,只有無奈。對于她的家人同子女受到牽連,她感到非常內疚,特別是對她的父母,他們年紀已經六、七十歲,都是晉江鄉下种田人出身,至今被關押,沒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