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向加拿大保証如果遠華案首犯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將不會被判死刑

据香港英文報章《南華早報》星期五的報導,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已經根据北京的指示向加拿大政府遞交了一份書面保証,表示面臨走私和賄賂等控罪的賴昌星同他太太曾明娜將會獲得公平的審判,而且即使他們被判有罪,也不會被判死刑。但該報沒有說明消息的來源。賴昌星目前正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尋求政治庇護,外界注意到,中國政府的這一保証是在他即將于5月29日為他的難民身份出庭聆訊之前作出的。南華早報的報道指出,這一保証和早前中國駐加拿大大使梅平在接受加拿大《環球郵報》采訪時談及賴昌星一案時所講的話完全相反。梅平當時率,必須血債血償,以命抵命。他當時還評价說,加拿大大法制系統對罪犯太寬松。加拿大本國已經取消死刑。有報道說,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去年二月規定,有可能遭到所屬國判處死刑的外籍疑犯,只有在接到該國書面保証不會被處死的情形下才可以被遣返。而在賴昌星涉案的遠華案中,已經有14個人遭中國當局判死刑并且已經被處決。賴昌星和他太太曾明娜以及他們的三個小孩于1999年逃到加拿大。去年11月,加拿大有關部門以違反移民法的罪名將他逮捕。後來,法庭批准賴昌星夫婦的申請,在他們的政治庇護申請期間,讓他們軟禁在自己家里而不是被關押在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