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決定就璩美鳳偷拍案起訴前新竹市長蔡仁堅與郭玉鈴等人

在台灣,台北地檢署星期四決定起訴前新竹市長蔡仁堅與郭玉鈴等11人對前新竹市文化局局長璩美鳳進行非法偷拍。台北的檢察官認定,蔡仁堅、郭玉鈴兩人共同謀議這宗偷拍事件,檢方依據蔡仁堅、郭玉鈴等人通聯紀錄以及證人的證詞,提出蔡仁堅涉及這宗偷拍案的五項證據。檢方認定郭玉鈴偷拍璩美鳳有三個動機,包括嫉妒、報复,以及金錢。檢方以偽造文書、竊盜、以牟利為目的妨礙私人秘密、散布猥褻物等五項罪名對她提起公訴。不過檢方認為郭玉鈴事後散佈、販售等行為非蔡仁堅所能掌握,而且蔡仁堅並未涉及圖利,只是為了掌握璩美鳳行蹤並了解其交往,因此要求以妨礙秘密罪起訴蔡仁堅,并判蔡仁堅有期徒刑一年,郭玉鈴四年。而涉嫌在璩美鳳遭偷拍後,以買雜誌附贈VCD方式散布偷拍光碟的《獨家報導》雜誌負責人沈野與相關人員亦被台北地檢署以涉嫌妨礙秘密、妨礙風化、誹謗及妨礙公務等罪起訴,檢察官並於起訴書中以罕見的嚴厲利語氣,指這本雜志以新聞自由為名,行圖一己私利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