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勇代理律師申請公安機構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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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媒周五(16日)統一口徑發布,當局對江天勇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消息,但其中疑點重重。江天勇的代理律師在周六(17日),向中國公安部及其他所涉公安機關申請,要求公示具體辦案單位、以及證明江天勇人身安全的視頻。(吳亦桐/劉少風 報道)

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失蹤近4星期後,中國官方於周五(16日)晚公布對江天勇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除江天勇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之外,還指控他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檔、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煽動訪民干擾司法辦案,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

自“澎湃新聞“首發署名莊岸的消息後,先後有“法制日報”、“檢察日報”、 “南方都市報”等多家媒體發布同樣內容,但是不同撰寫人的報道;中國各大網站亦在相近時間內大肆報道;自周五晚9時至周六零時,有超過12個省級公安機關的官方微博亦發布有關消息。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周五發表聲明,譴責當局撒謊,並以莫須有罪名構陷丈夫,實是對江天勇維權工作的打壓和報復;聲明強烈質疑在近4星期的時間,當局有可能對江天勇施以酷刑。

代理律師覃臣壽、陳進學亦在聲明中認為,當局嚴重侵犯江天勇的人身權利和律師的辯護權。

覃臣壽對本台說,他在周六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公安機關執法規定”、“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工作記錄規定”等相關法例,向中國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長沙市公安局及廣州鐵路公安局,發出資訊公開申請,要求相關部門公開辦案單位名稱和聯繫方式,相關刑事和行政案件辦理情況;證明江天勇人身安全的視頻,扣押物品清單,公開案件主辦單位、協助單位、參與部門;江天勇所有涉及關押的法律文書等。覃臣壽希望公安部門能夠在法律限期內做出答覆。

覃臣壽說:向公安部、可能涉及本案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提出要求公開江天勇資訊的各項申請,我們在申請書中已經寫得很清楚了。這個確定不好估計,他們會不會在法定期限之內答覆我,或者是給我一個甚麼樣內容的答覆,確實很難估計。

覃臣壽表示,官媒通報有可能是官方在江天勇失蹤後,在持續國際輿論壓力下,特別是在媒體曝光,江天勇在北京的2處暫時住所被查抄消息後,當局臨時做出的1份錯漏百出的“案情通報”。最明顯的1個謊言,是當局稱已經通知家屬。至於當局的指控,必須要求見到江天勇及當局提交所有法律證據作為支撐,否則不能消除外界對當局構陷罪名的強烈質疑。

覃臣壽說:這裡確有一些“事實”和相關證據的描述,如果只是江天勇的自認,或是江天勇在羈押狀態下獲得的1個認罪的筆錄,應該還需要一些證據、旁證進行佐證。其中有1點裡面提到通知家屬,他沒有明確提到通知哪個家屬?在哪裡的家屬?如果說他們通知了沒有人的鄭州的地址,顯然是沒有達到有效通知家屬的目的。

維權律師劉曉原亦在社交網發出疑問,新聞報道沒說辦案單位是哪個公安機關,家屬在聲明說沒有收到江天勇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通知,他們應該去找哪個偵查機關(公安機關)遞交委託手續呢?

金變玲周六在1幅中國地圖作出標註,這些省市公安機關官方微博都發布新聞通稿。金變玲亦追問與劉曉原同樣的問題:到底該找哪個公安機關?

安徽異議人士、前檢察官沈良慶接受本台採訪時,指當局對江天勇的指控,與早前709案多位律師和公民的指控有諸多相近之處。從江天勇的被強迫失蹤,到官媒造勢、未審先判,輿論抹黑等方式,皆是官方在709案的整體模式。

沈良慶說:(當局)採取了完全非法的手段,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剝奪他(江天勇)的訴權。

中共當局在被稱為“黑色星期五”的公開聲明,一般情況是想籍周末推遲國際和公眾反應。但據悉多個國家駐華使館、歐盟議會、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及一些人權國際組織,已在跟進事件並將很快作出反應。

江天勇是活躍在中國維權一線的律師,曾多次遭當局秘密拘捕和酷刑;11月21日江天勇在到長沙探訪709被捕律師謝陽的家人、及到長沙第二看守所了解律師會見謝陽受阻的情況後,從長沙回北京時失蹤;期間家人和律師多次向公安機構報案遭拒;到周三(14日),長沙鐵路警方首次承認曾行政拘留江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