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談中國死刑制度

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為期三天的第四屆廢除死刑大會進入第二日。中國是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將成為會議討論的焦點之一。有關注中國死刑問題的維權律師指,由於中國的人權狀況欠佳及司法不獨立,枉判死刑的例子經常發生。而香港有團體準備於周日舉辦簽名活動,要求關注多名因新疆騷亂被判死刑的維族人。(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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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世界各地共兩千多名代表參加此次大會。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中國作家楊恆均、及現時旅居德國的中國異見作家周勍等亦有出席會議。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總幹事奧鍾尼基澤周三在開幕會上發言,指死刑的威懾作用尚無定論,但因司法錯誤而執行死刑就無從補救,呼籲各國響應暫停死刑,最終達至廢除死刑。

在第二日的會議上,有講者特別提到中國、新加坡、日本等國家,由於人口稠密,更需要廢除死刑。至今全球已有111個國家正式廢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國家包括中國、伊朗、日本、美國部分州等。其中中國更是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根據媒體的報道估計,2008年約有1700人被判死刑,佔全球被判死刑人數的七成。

會上,亦有講者表示,中國政府於2007年初,實施一項新的法令,規定每宗死刑判決,都必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覆核。措施取得成效,死刑判決減少近三份一。

關注中國死刑問題的北京維權律師滕彪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中國經常發生枉判死刑的例子,從法律而言,這是不能接受的。他說:我自己接觸到五、六個案件,被告完全是無辜的,但是因為刑訊迫供,法院又不獨立,最後被判死刑,從法律而言,這種錯判死刑,後果是不可回復的,就是有一個都不可。

滕彪認為,關鍵是中國的司法不獨立,執法人員的人權觀念薄弱,導致枉判死刑的事例頻生。他說:公安局有破案的壓力,他們找不到兇徒時,就找人作代罪羔羊。在司法體制裡,法院又要聽從政法委。刑事司法制度跟人權狀況是緊密連繫的,包括執法人員的人權觀念。

滕彪又認為,最高法院覆核死刑裁決的過程欠缺透明度,措施的成效尚有待觀察。滕彪於2007年曾獲邀出席第三屆的廢除死刑大會,他認為有關注問題的中國人獲邀請出席,有助外界更了解中國的死刑問題,及推動中國廢除死刑。

長期呼籲中國廢除死刑的香港消除死刑聯合委員會發言人甘浩望神父表示,死刑對減低罪案的成效存疑,同時因中國有死刑,反而會窒礙把罪犯繩之以法。他說:因為中國有死刑,其他國家拒絕引渡囚犯,例如犯貪污的賴昌星,加拿大就不肯遣回。所以死刑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阻礙正義執行。

甘浩望說,為響應大會的呼籲,他們於周日舉辦簽名活動,要求關注多名因新疆騷亂被判死刑的維族人。

記者曾分別致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及公安部,查詢當局對廢除死刑的立場,但工作人員都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應。而中國外交部的值班人員電話就無人接聽。

廢除死刑大會從周三開始,一連三天,分別就廢除死刑的意義、死刑案例研究、死刑判決過程中的侵犯人權、種族歧視、社會不公,及各地區廢除死刑的進展等議題展開討論。廢除死刑大會於2001年首次展開,每三年舉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