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轉帖舉報鄭筱萸貪污遭關押人士獲釋和賠償

中國法制日報週一報道﹐在網上轉帖舉報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貪污的張志堅﹐去年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錯誤關押近十個月。近日張志堅獲海南法院裁定﹐國家需向張志堅賠償二萬四千元﹐而鄭筱萸因貪污罪等已被處決。報道指當局今年4月才撤銷對張志堅的控罪。

張志堅於2006年3月﹐在互聯網上轉帖一篇關於揭露浙江康力元投資集團與鄭筱萸﹐及國家藥監局原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等多名國家藥監局人員有不正常的關係。康力元公司因此向海口保稅區警方報案。同年4月﹐當地公安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拘捕張志堅。今年2月﹐檢察院以案件事實、證據有變化為由撤回起訴。並淮許張志堅取保候審。期後以證據不足撤消控罪﹐7月獲國家賠償。

張志堅最近已找到一份工作。報道引述義務為張志堅提供法律援助的上海律師姚建國表示﹐金錢並不能完全補償張志堅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