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上訪人士孫寶華與公安發生衝突再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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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黑龍江上訪人士孫寶華,服刑一年後以踏三輪車維生,最近他與人爭執遭公安局重罰一千元。孫寶華認為不合理拒絕繳交罰款,並因與公安發生衝突而再被拘留。

孫寶華的太太向本台粵語組表示,孫寶華周四在哈爾濱客車站外,與三名客車司機爭執,雙方打起來,後來公安人員到場,把四人全部帶返派出所。派出所要求孫寶華繳付一千元罰款,但其餘三人則只須繳付五百元,孫寶華認為不合理,與公安人員理論,結果雙方發生衝突,孫寶華被公安人員吊起毆打,並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她說:“他們三個人打他一個人,派出所把他們三個放了,作為派出所不是要去調查嗎?他當然不服氣,跟民警打了起來,派出所把他吊起來,打了一頓,用條子打他時我看見了,把嘴巴打壞了,不嚴重,只是輕傷。”

南馬派出所一名民警則解釋,孫寶華因為砸碎了對方客車的玻璃,因此需要多付五百元罰款作為賠償。他強調,是孫寶華先動手打人,公安人員才還手。他說:“他把人家的玻璃打碎了,到派出所說一說,結果不停罵人打人,把派出所的民警也打了,才把他押起來。”

不過,孫太太仍認為,派出所的做法不公平。她說:“那個擋風玻璃本身就是壞的,派出所拍了照片,對方也承認了。因為那家包車的,那家有錢,所有擺平了。他只是蹬三輪的,哪裡來那麼多錢?”

孫太太說,孫寶華踏三輪車每天最多只有二十多元收入,連同每月一百九十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家人每月僅得約七百元收入,加上女兒今年又要上大學,根本沒有一千元積蓄,現在孫寶華還被拘留,換言之這半個月都會沒有入息。她說:“他蹬三輪的,每天最多只有二十多塊錢,不好時只十多塊錢,又沒有保險,每天僅夠糊口。孩子要上大學了,我剛陪她去註冊,可能要問人家借錢吧。”

孫寶華現年五十二歲,原本是建築工廠工人,二零零二年因為下崗補償等問題與官員衝突,遭公安局拘留二十五天。為此,孫寶華不斷上訪,但一直沒有結果。二零零四年六月,他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自焚,導致身體有百分之十二的地方被燒傷,被法院判刑一年。獲釋後,他仍不斷為拘留二十五天一事申訴,最終公安局承認錯誤,向孫寶華賠償一萬五千元。(張麗明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