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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的香港印傭Erwiana被虐案周五(27日)裁決,被控虐待兩名家庭傭工的女僱主羅允彤,19項罪名全部成立,被重判入獄6年及罰款15000元。Erwiana聞判感到開心,認為公義得到彰顯,但不滿刑期過輕。辯方律師則表示,會提出上訴。(林樂同報道)
虐傭案女被告羅允彤,涉嫌虐待及恐嚇兩名印傭Erwiana及Tutik,19項罪名中,包括8項襲擊及刑事恐嚇;另11項欠薪同欠假的罪名全部成立。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被告羅允彤視自己高高在上,不憐憫傭工。對於辯方聲稱她因顧及兒子患有皮膚敏感,當傭工未能滿足其清潔要求,便虐待傭工的說法並不可取。
法官特別強調,如外傭不需要強制與僱主同住,Erwiana等傭工所面對的悲劇則可以避免。此外,外傭來港工作前,已欠下中介公司一筆昂貴的中介費,所以,即使外傭到任後工作不愉快,亦別無他選,因為她們需要以工作還債。法官認為,香港及印尼當局,應檢視外傭政策。
Erwiana在法庭宣判後表示,對羅允彤被判囚感到開心,認為公義得到彰顯,但對6年刑期感到不滿,指她與其他外傭受到事主的對待根本無可補償。她表示,外傭一直被當作奴隸,要求政府立即檢視外傭政策。而警方代表則表示,滿意判刑;辯方律師則認為,判刑過重,將就定罪及判刑作出上訴。
辯方在庭上求情指,此案引起香港,以至全球傳媒關注,令被告成為傳媒的追訪對象,不單影響自己,甚至影響子女、丈夫、父母及朋友。她並非意圖傷害別人,亦已向Erwiana支付拖欠的2萬8千多元工資。
曾被虐待的印傭Erwiana與Tutik及一批外傭,周五一同到庭旁聽裁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