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被告冀中星,二審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監禁6年,其代表律師和家人不服判決。至於冀中星控告東莞市政府的案件,將於下周五開庭。另外,江西省新余市三名維權人士被控"非法集會"等罪名的案件,因法官打壓律師辯護而一度終止,下周二再次進行開庭審理。(文宇晴 報道)
一審裁定罪名成立判監六年的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被告冀中星,上訴案件法院週五宣判,駁回冀中星上訴維持原判。與一審判相比,前往聲援的各地民眾相對減少,但當局仍然派出大批警察進行戒備,法院附近的通道部份路段有路障。
出席旁聽的除冀中星的代表律師劉曉原外,冀中星的4名親屬也有前來。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不服判決。他對本台表示,約十分鐘法官便宣讀完判詞,看到弟弟精神不是很好,心裡非常難過。他又說,在宣判結束離開法庭時,隱約聽到有陌生人表示,冀中星可能會被送回山東老家,監外執行刑期。冀中吉希望有這樣安排,對家人和弟弟本人來說都是很好消息,因為弟弟已基本上失去自理能力,擔心他服刑時得不到照顧而影響健康。
冀中吉說︰"他的表情和狀態不如以前,不像在老家的時候了。"
記者問︰"如果你弟弟回到山東監外執行刑期,你覺得是否是一個比較好的處理?"
冀中吉回答︰"是一個比較好的處理,但是廣東方面要給我們一個說法,要繼續照顧我弟弟﹐現在我們已經沒有能力了,該賣的東西都賣了,沒辦法,我們現在生活都是困難。回到山東後立即趕往廣東,因為廣東那邊要開庭了。"
代表律師劉曉原說,法官二審宣判前沒有開庭審理,只是對案件材料進行審查。雖然按照法律是有這樣的做法,但劉曉原認為,針冀中星案件特殊,理應進行庭審,因而他也早已預料有這樣的宣判結果。
他說︰"不能再上訴了,因為中國是實行二審的終審制,現在是終審判決被駁回,不能再上訴了,不服的話只能申訴,但申訴的途徑會很漫長。針對這案件,我認為應該開庭審理來查明,並不是僅僅做一個書面審理。"
劉曉原又說,促使冀中星到機場引爆自製炸藥,源於8年前被毆打致殘的事情多年來申訴無果。上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冀中星起訴東莞市政府的申請後,案件將於下周五開庭。
劉曉原不滿東莞市政府曾表示,已經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當年被毆打致殘一案進行複查,但調查結果遲遲不公開。他們希望在東莞的訴訟中,確認冀中星是否因遭治安隊員毆打致殘,再考慮能否再次起訴治安隊索賠。
他說︰"作為刑事案件立案了,只要等到偵查結果,如果說是治安隊員把他毆打致殘的,那他就可以向法院向當年提出的民事訴訟。當年的民事訴訟不是駁回不是毆打致殘的,如果現在有結論是治安隊員把他毆打致殘的話,那拿起這個結論可以提出申訴。"
34歲的冀中星八年前在東莞工作期間,遭社區治安隊毆打至下肢殘疾,多年申冤無果,本年7月20日傍晚,他北京首都機場國際航班出入境大堂處引爆自製炸藥,冀中星的左手腕給炸斷,一名民警受輕傷。
另外,江西省新余市三名維權人士劉萍、魏忠平、李思華,被控"非法集會"等罪名的案件,上月28日在當地法院一審開庭。後來代理律師為被告辯護時受到打壓,為抗議法官的違法行為,3名被告立即解除律師委託,換取終止當日的審訊。
事件經過1個月後,辯護律師周四收到的法院通知,指劉萍等人的案件,將於下周二在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
記者曾多次致電劉萍的女兒廖月敏,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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