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推遲就賴昌星要求暫緩遣返中國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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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法院五月卅一日在渥太華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將中國遠華走私案涉嫌主腦賴昌星暫緩遣返中國,由於法官需要更長時間審理有關證供,因此宣布延遲對申請作出裁決。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原定在六月二日將賴昌星遣返中國。

對於法院仍未就他的暫緩遣返申請作出裁決,自1999年潛逃到溫哥華居住的賴昌星就表示感到有點焦慮,但他認為未到最後結果,仍有一點希望,“拖了這麼久,機會越來越少,但是只有一點點,我仍然抱有希望。”

賴昌星也表示,他會接受任何結果,“事情不管怎樣,怎樣結果出來,也能接受。”而他較早前已經簽署當局向他發出的遣返通知書,他要在六月二日上午十點鐘帶備行李往溫哥華國際機場報到,接受遣返的安排。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拉臣(Daryl Larson)表示,由於當局已經定於六月二日遣返賴昌星,因此法院的裁決預計最快在這兩天公布,而任何遣返行動就要等到法院有裁決才會展開。

至於法院今次考慮的焦點仍然環繞著賴昌星被遣返中國之後,是否會受到迫害和處決的問題上,而中國外交部五月廿六日就致函加拿大政府,再次保證賴昌星返回中國後,不會面臨死刑、受到虐待或其他殘酷的懲罰。

不過,賴昌星就認為,這些都是空白的承諾,中國當局可以用各種方式,令他不明不白死在獄中,好像他的哥哥賴水強的命運一樣,賴昌星因為遠華案被判處入獄之後,在服刑期間突然病逝。

據報道﹐賴水強原本在遠華走私案被判死刑﹐但中國司法當局認為他有坦白交代情節和重大立功表現﹐在2000年底判處他有期徒刑七年。

加拿大聯邦法院的法官已經表示,希望可以在六月一日遣返前一天作出裁決。就算這個裁決對賴昌星有利,使他得以暫緩遣返申請,賴昌星仍然需要經過兩個法律程序,才能夠扭轉他被遣返中國的命運。首先,法院再要舉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對他被遣返前的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司法覆核,如果通過這個程序,法院才會對評估結果展開司法覆核,整個程序需時九至十二個月。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表示,如果暫緩申請被否決,他們會要求聯合國反迫害委員會介入,阻止遣返行動。(方圓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