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三君子中的兩人、袁兵和袁小華,涉嫌尋釁滋事、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罪名,週一(9日)在湖北省赤壁巿法院宣判,分別判刑4年及3年半。律師指他們堅持無罪,均會提出上訴。(海藍報道)
案件於周一早上8時半在赤壁巿法院宣判,兩人各有1名代表律師出庭聽取判決,家屬沒有出席,判決大約半小時結束,法院外戒備嚴密。
袁小華代表律師盧京美向本台表示,其當事人堅持無罪,不服判決,案件明顯是政治迫害,一定提出上訴。判決後,他曾到赤壁看守所會見個多小時,袁小華身體狀況還可以,他會自行撰寫上訴書,二審將找另一位律師,因為他想多些律師參與,二審一般不會再開庭。
他又指,這個結果是預料之中,他們已被關押約3年,判得比這個長一點很正常。
盧京美說:袁小華個人感謝網友、世界自由公民的關心和支持,感謝你們(媒體)對他的關注。他堅信自己無罪,他的意志非常堅定,從他來講,相信自由民主肯定會實施。
袁兵、(又名袁奉初)的代表律師陳科雲指,就一審判決以他們參與"圍觀南周"、"反對朝鮮核實驗"及"敦促全國人大批准聯合國人權公約"的活動定罪,當事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他認為這些行為不是犯罪。判決後,他曾看守所會見商討上訴事情,袁兵希望他及劉正清繼續任二審辯護律師,但律師暫未決定。
陳科雲說:他要求上訴,他認為所有的行為都不是犯罪。他希望我們繼續為他辯護,如果我們有其他案件的話,找其他律師他也同意。
南方街頭運動參與者王愛忠向本台指,二人判得很重,雖然他們定罪涉及街頭抗爭行為,但二人的政治訴求溫和,而且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權利,所以判決非常重。
判決書指,被告袁兵犯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6個月,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兩年6個月,決定執刑4年,扣減已被羈押日期,刑期將於2017年5月17日止。被告袁小華犯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兩年6個月,決定執刑3年6個月,扣減羈押期後,刑期將於今年11月8日完結。
2013年5月,黃文勛、袁兵、袁小華、陳劍雄及李銀莉等人,展開"光明中國行"到達赤壁,期間在赤壁巿人民廣場舉寫有"廣東民主人士周游華夏"等旗幟合照時,被警察帶走,當天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會罪行拘,其後李銀莉獲釋。同年6月8日,4人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至7月3日,黃文勛、袁兵、袁小華被以煽顛罪逮捕,陳劍雄獲取保候審。
2014年2月10日,3人被赤壁檢察院起訴時,改為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同年10 月19日,黃文勛及袁小華、袁兵則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3人同案。2016年3月21日,黃文勛被改控煽顛罪。而袁兵、袁小華則於4月19日庭審。
0:00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