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的廣西居民余樟法表示,浙江省龍泉市姚坑村過百名村民,去年初合資十多萬元人民幣,修築對外道路。由於資金不足,僅建了一百餘米路就半途而廢。後來,村民聯絡了鄰縣遂昌縣黃塔村村民,要求他們合資建路。為了補償修路資金,黃塔村要求向出村的車輛收取費用。雙方同意該安排,並簽署了合同。結果,兩條村的村民合共花了三十多萬元,完成姚坑村唯一的一條對外交通通道。
不過,今年四月,龍泉市公安森林分局,突然以涉嫌非法佔用農地為由,拘捕了黃塔村四名負責籌劃建路的村民。公安局又以治安名義,向其中三人的家屬共收取了六萬元,之後又再收取了一萬五千元取保候審金。其餘一人則不獲准保釋。這位村民就是余樟法的妹夫。
余樟法說,村民合資修路原本是很普通的事,但公安人員眼見黃塔村村民向出村車輛收取費用,以為有利可圖,於是拘捕負責籌劃修路的村民,向他們的家人勒索。他說:兩個村之間有一個合約,凡是外面進去的用戶一律不收費用。但姚坑村裡面出來的用戶是收取一定費用的。就是為了錢,很簡單的事情。借這個名義收一點錢。據說他們每年都有罰款任務要完成的,可能這幾個月比較緊張,這個任務沒有完成,所以就利用這個名義抓人。
余樟法說,姚坑村地僻山高,路小道險,在未修路前,村民都是靠肩挑手提運送物資。黃塔村村民體諒姚坑村村民生活艱苦,才願意投資修路,怎料卻惹來麻煩。他說:姚坑是特別貧窮的小鄉村,一直沒有通向外界的道路。所以黃塔村的村民就墊資幾十萬塊錢,為姚坑村開了這條路。公安機構利用法律進行敲詐勒索的行為。他們收六萬塊就是敲詐勒索。律師認為,他們收取治安預交款也是錯誤的。最近,他們公安到姚坑村進一步取證時,在姚坑村吃吃喝喝的費用,村民花了不低於五千塊,敲詐勒索已成為這批人的習慣了。
余樟法還說,最近這條新建不到一年的道路也因失修塌陷,但因為負責籌劃修路的村民被捕,加上資金有限,沒有人出頭處理塌陷的路。所以這條姚坑村唯一對外道路又變成荒廢。他希望當局能依法辦事,盡快釋放被捕村民,並免除對他們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