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原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受賄案周一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十一年。中新社報道,侯伍傑於二千年擔任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期間,收受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邵建偉,價值美金十萬元的手表一隻,作為晉升太原市公安局局長的報酬。侯伍傑於20004年年底,因涉嫌受賄被罷免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資格,停職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