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受賄無證餐飲公司導致兩百多師生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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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山大學附屬小學校長竇萍珍因接受無證餐飲公司賄賂﹐導致200多名師生食物中毒﹐廣州海珠區法院周二判竇萍珍受賄罪成﹐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沒收其財產人民幣5萬元。

去年10月11日﹐中山大學附屬小學237名學生及10名老師﹐在食用學校課間餐之後﹐先後出現發燒、嘔吐、腹痛、腹泄等症狀﹐被送醫院治療。調查表明﹐中毒事件的發生與向該校配送課間餐的廣州市泓毅食品有限公司衛生不合格有關。

據大陸南方都市報報道﹐現年50歲的中大附小校長竇萍珍自從2000年6月當上校長之後﹐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海珠區伯毅企業管理服務中心經理麥某承攬了學校的旅遊活動﹐並從中收取好處費。2005年8月﹐又幫助麥某的公司承接學生的配餐業務﹐每月收取4000元感謝費。去年3月﹐麥某的公司因沒有配餐資格被有關部門停業整頓﹐但之後麥某又成立了廣州市泓毅食品有限公司﹐改頭換面後繼續為學校提供配餐﹐並至今沒有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報道說﹐在此期間不斷有老師、學生向竇萍珍反映食物有異味、有蟲、有鐵絲等現象﹐學校也曾先後發生多宗師生集體腹泄事件﹐但一直沒有得到重視。竇萍珍週二被法院判受賄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沒收其財產人民幣5萬元。

一位廣州市的小學生家長在接受本臺粵語組訪問時表示﹐目前孩子就讀的學校規定小孩的早餐必須在學校吃﹐午餐自選﹐而她因為擔心學校食品不夠營養以及不夠衛生﹐從來不讓孩子在學校吃飯。

而另一位學生家長則表示﹐因為自己的孩子送的是比較好的學校﹐因此對學校食品比較放心。

一位北京的商業界人士對本臺記者表示﹐實際上大陸每一件大的商業合同背後都有商業賄賂﹐這在他們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問題是查就有﹐不查就沒有。

據悉﹐中山大學附小去年的集體中毒事件中﹐一位中毒嚴重的女學生現在已經有了後遺症。家長目前正在尋求法律援助﹐準備狀告學校。(潘家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