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乙肝帶菌者控告東莞一港資企業歧視,要求賠償五萬多元精神及經濟損失,法院已立案排期審理。維權人士指大陸勞動合同法常被僱主濫用,當局必須修改法例杜絕僱主歧視行為。
廿三歲化名李飛的原告人,周一入稟東莞市人民法院,控告香港偉易達設於東莞的工廠違反中國《憲法》,剝奪公民就業權和不能歧視乙肝帶菌者的規定,向廠方索償五萬多元,以補償精神上及有關支出的損失。李飛周五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早上剛接獲法院通知,已批准立案排期開審,李飛說,一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李飛去年七月由湖北南下東莞,獲香港偉易達集團錄用為電子工程師,雙方已傾妥合約條款及簽署同意書,並參加了工廠的體檢,因體檢報告指他是乙肝帶菌者,工程主管就拒絕他上班,並指雙方協議已被取消,李飛感到相當氣憤。
李飛到東莞之前,亦曾遭遇受歧視的經歷,畢業前他與一間技術學院簽訂就業協議,本以為畢業後就可以大展拳腳,誰知收到學校發出的體檢報告,指他是乙肝帶菌者,被學校取消就業協議。當時,李飛並未清楚應有的權利,所以未向學院追究。
李飛的律師周立太表示,過往乙肝帶菌者在就業上被歧視的案件,大多以公務員控訴政府部門為主,是次涉及私人企業較為罕見,而法院立案審理,証明社會上對乙肝帶菌者的歧視程度,已到達被受關注的階段。周立太說,法院受理案件後,一般會於法定十五日時間內,通知開審的日期。
本台致電被起訴的香港偉易達集團查詢,負責人彭小姐表示,公司至今未收過有關事件的投訴,她指公司已向有關單位了解,暫時未有任何回應。
一直爭取乙肝帶菌者合法權益的《肝膽相照》論壇,版主陸軍表示,大陸從來沒有一個部門專注保障乙肝帶菌者的權益,當中令人更遺憾的,就在《勞動合同法》的法規上,更極易被用人單位濫用,侵害乙肝帶菌者的就業權益。
陸軍說,現時大陸約有一億二千萬名乙肝帶菌者,他要求有關部門正視就業歧視的案件,以法律約束公司的歧視行為。(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