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廣安市法院近日以“尋釁滋事罪”﹐對去年在一宗醫療事故中參加抗議的十一名示威人士判刑半年至兩年半不等。有維權人士認為,當局通過判刑以儆效尤﹐實際上可能會更加深民憤。
廣安市廣安區法院於上周三對案件作出一審裁決,法院認為,11名被告在有關的醫患糾紛中,為顯示個人威風,尋求精神刺激,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聽信謠言,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的管治,對社會造成極惡劣的影響,亦導致國家重大的財產損失,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判處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11月,廣安市郊一名3歲男童誤服農藥,家人把他送到當地醫院搶救。但院方因家屬無法先繳付醫藥費而拒絕為男童洗胃,其後男童死亡。男童父母在醫院門口擺放花圈抗議,吸引逾千名不滿該醫院多次醫療事故及亂收費的市民的聲援。他們衝入醫院,並砸毀了醫院的一些儀器及門窗。當局出動三百多名公安武警到場,引發警民衝突,期間示威者亦砸毀了一些警車。警方在控制局面後將40多名示威者刑事拘留。
有廣安市居民表示,雖然理解示威人士是出於同情醫療事故死者的家屬,但就認為判刑合理。他說﹕應該是犯了法的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情的可以向政府求助,為甚麼要鬧事。
不過,關注醫療事故的中國維權人士吳偉認為,通過判刑以儆效尤未必奏效,反而會更加深民憤。他說﹕實際上是無效果,只會越來越激起老百性的憤怒。該宗醫療事故反映一般人感同身受,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應用作為打壓民眾的手段。我們都知都法律現時對當局而言,已成為打壓民眾的手段。
吳偉又指出,近年中國醫療事故頻生,關鍵在於醫療制度改革導致院方向錢看,漠視病人的需要。他說﹕現時在中國有三座大山,就是房,醫療,吃,尤其是醫療方面,現時的社會保障遠追不上。近年的醫療改革導致醫院追求利潤最大化,而非按醫生應有的使命去建設。吳偉認為當局應針對目前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對症下藥,才是減少民怨的根本方法。(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