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國際批評中國以奧運為名作為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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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中國努力籌辦2008年奧運的工作,大赦國際組織的人權報告指,奧運已成為中國執法部門濫用行政處分權力的催化劑。報告又批評中國的新聞自由未見真正落實,記者組織盼望中國政府能真正信守誠諾,真正落實新聞自由。

大赦國際組織在周一發表最新一份有關中國人權狀況的報告書。今年的報告內容主要針對中國執行死刑及新聞自由的狀況。

大赦國際組織東亞研究部主管馬禮誠解釋,報告特別針對這\x{4e24}項議題,跟中國當初在取得奧運會舉辦權時,承諾會改善人權狀況尤其是新聞自由有關,再者,奧運會的憲章列明維權人類尊嚴,故此成為報告書的主要議題,其他議題亦包括“勞改”、器官移植、打壓維權人士如陳光誠及高志晟等。

報告書指,雖然中國今年一月指定最高法院是死刑復核的唯一機構。可是,復檢過程透明度不高,要達致減低死刑的個案及改善現有的司法制度以達致國際水平,不易實踐。

馬禮誠指,每年春節、國慶及反吸毒日前均是執行死刑的高峰期。單以去年十二月最後\x{4e24}周,便有131宗個案。今年一月一日死刑復核權交回最高法院負責後,在三月公布的數字,經復核的死刑個案只得四宗,但跟組織從其他途徑得到的數字,相距甚遠,他們十分擔心那些個案都是當地法院自行決定,未曾獲得最高法院的死刑復核會准許,故要求中國政府能提高有關決議過程的透明度,更促請中國政府停止向一些非暴力的個案執行死刑,當中包括瞞稅或侵吞公款等。

不過,馬禮誠感到最憂慮的是,奧運會成為了執法部門濫用行政處分權力的催化劑,因為現時吸毒者會被公安強迫接受“勞改”,吸毒者在沒有法律代表之下,可被公安拘留六個月至一年不等;而現時北京甚為普遍的監視居住,亦成為“勞改”的一種。

海外記者在中國採訪被難阻、中國記者蘭成長被殺、作家章詒和禁止再版著作,及中國記者師濤遭網上警察監控最後招致重判十年刑期等事件,亦有紀錄在報告書內。

曾協助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的律師李蘇濱表示,只要報告的內容是客觀而又是事實,總的來講相信對中國現時要求依法治國是有幫助的。他更譴責公安部門打壓維權律師的行為。

屢獲海外組織頒授獎項的中國記者高瑜對於報告中提及中國的新聞自由狀況,表示高興,她認為,現時海外記者在中國境內的新聞自由,是有限度的,新聞自由不斷遭受干預,她更加不相信,中國有真正的新聞自由,否則不該把記者區分為境內及海外\x{4e24}種。

至於奧運後,中國的新聞自由狀況會如何,高瑜不感樂觀。無國界記者組織認為,中國現時的新聞自由狀況較十年前有改善,但是,對於政治新聞的報道依然停滯不前,他希望,即使奧運完結,中國的新聞自由狀況仍會不斷改進,因為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已逾來逾成為焦點。香港記者協會亦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履行承諾,真正落實新聞自由,停止“雙重標準”﹐容許中國與海外記者同樣享有新聞自由。(劉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