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貪污罪判刑的《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原社委會委員李民英獲釋﹐家人表示李民英當年被冤枉錯判,他們會爭取翻案。同案被判刑的《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喻華峰的家人表示,一直都在為喻華峰爭取翻案,至今未無結果。
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的《南方都市報》創辦人及前總編輯李民英,在服刑三年後,由於在獄中表現良好,加上年事已高,獲減刑,已於周一獲釋。
李民英的妻子婉拒記者採訪李民英的要求,她表示,家人對李民英獲釋感到高興,但會爭取為他翻案。
李太太說,李民英的身體狀況尚好,只是有些老年病如血壓、血脂偏高等。他現時正忙於與友人敘舊。李太太又說,丈夫暫時未有任何計劃,目前最重要是好好休息,將來亦不會再從事媒體的工作。他們亦會繼續關注同案被判刑的喻華峰。
喻華峰的妻子向麗表示,她於周二早上剛探望過仍在獄中的喻華峰,並告知李民英獲釋的消息,他對此表示高興,畢竟李民英年事已高,加上案件根本是冤案。她又說,喻華峰在獄中的情況尚可,跟其他犯人的待遇差不多,沒有被故意刁難。
向麗表示,去年丈夫亦獲減刑一年八個月,但相對於八年的刑期,這只是個小數目,還有好一段日子,丈夫才服滿刑期。她又說,自丈夫被判刑後,一直在申訴、上訪,試圖為他翻案,但至今都無結果。這次李民英獲釋,令外界再度關注事件,但她亦不敢抱太大的期望。
向麗又說,一直都沒有把丈夫入獄的真相告知現年只有六歲多的兒子,怕會對他造成不良的影響。但他逐漸長大,會追問父親的去向,她要不斷編些故事來隱瞞,自己的心裡亦感到很難受。
現年61歲的李民英於2004年被廣州市中級法院裁定貪污和行賄罪成,判處6年有期徒刑。同案的《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喻華峰亦被判入獄8年。但一般相信,兩人是因言獲罪,因為《南方都市報》在2003年率先揭露孫志剛事件以及獨家報導廣州出現非典疑似病例的消息,而遭到地方官員的報復。(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