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四川分行要求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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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中國大型企業懷疑為了規避明年元旦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要求員工自動解除未到期的勞動合同﹐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三千多名代辦員被中銀威逼簽署“主動解除原勞動協議”﹐否則中銀會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補償。部份受影響員工已要求工會介入仲裁﹐亦有員工自行聘請律師。

有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的員工在網上投訴表示,11月6日各支行召開員工大會,宣佈中國銀行要進行員工體制改革,將編外人員俗稱「代辦員」轉換成勞務派遣員工。所有的代辦員必須自動與四川省中銀解除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再和勞務仲介機構簽定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成為由勞務公司派遣到中銀上班的勞務派遣員工。代辦員亦可以選擇,與中銀解約後,按工齡長短領取辭退金。若員工不服這安排,則四川省中銀會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予任何補償。

有中銀四川省分行的代辦員向本台表示,會後第二天,員工再被安排個別與上級“單獨談話”,期間,有部分員工在上級遊說及壓力下,被迫簽署一份“主動解除原勞動協議”。

他說﹕“很多員工都是不自願地簽,但是面臨,他們(上級)所謂的大勢所趨,所以你們根本沒法與中國銀行鬥下去的,中國銀行這種做法是合法的。有很多員工,我所知道,都是哭著簽下去的。”

這名員工表示,他們這一批代辦員都在中銀工作了超過十年。若選擇離開,只可取回約兩萬元的辭退金,還要面臨失業;若接受新安排,他們雖然仍然可以留在中銀工作,但名義上卻是勞務公司的僱工,與中銀斷絕了關係,喪失十多年的工齡和福利。而即使不接受解約安排,中銀亦會自行單方面解約,所以他們根本別無選擇。

據了解,這次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代辦員的人數,佔全體職工的一半以上,總人數達到三千多人。他們是中銀在90年代初開始招聘的編制以外的員工,雖然和正式員工做同樣工作,但在相同崗位上的報酬,有很大差距。

員工都認為,四川省中銀這次做法,是要趕在新的勞動合同法在明年元旦實施前,與他們這批工作了十多、二十年的代辦員斷絕關係。目前他們正尋求協助,有員工已自行聘用律師維權,亦有部分員工要求工會介入,就中銀威逼他們簽署主動解約協議進行仲裁。

本台曾致電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人力資源部,但電話一直打不通。不過,據民生觀察報道,四川省中銀向他們解釋說,這次的做法是由總行統一要求的。

民生觀察創辦人劉飛躍批評中國銀行,是肆意規避法律、嚴重侵犯勞工的合法權益,與較早前深圳華為集團要求七千名工作滿八年的員工“先辭退,後競崗”的做法是如出一轍。他說﹕他們這樣的做法,是表明了中國的一個現狀,就是說他們在落實勞工權益這方面,還是比較逃避的,也可以說是明目張膽。

劉飛躍相信,今年餘下的個多月,會繼續有其他大型企業,為了規避新勞動合同法,而推出不同的辭退老職工方案。

2008年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的十四條規定:凡是在一個單位上班十年以上或與單位簽訂過兩次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都可以選擇與該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成為該單位的永久性員工。(羅佩瓊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