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同意補助被遣散工人

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近日向各級單位發出通知﹐自上月一日向省內近5萬名在國企改制中被遣散的工人﹐每月補發240元人民幣補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為止。

中石油西南公司秘書科張女士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這批被遣散的員工不算是下崗工人﹐原因是當年這批員工自願與企業解除有效勞動合同﹐是經過法院公證的。

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表示﹐當時石油公司在跟員工解除合約時有誤導成份﹐資方對此應承擔更大的責任。

中國維權律師騰彪向本臺認為﹐此次維權行動所取得的進展對日後其他類似事件有著很好的試探效果。

同時騰彪也表示﹐中央領導層對這種合法的民間訴求應給予善意的回應。騰彪對中央這次的反應予以肯定。

2000年四川石油管理局以“裁員增效” 為由﹐和5萬名員工簽署《有解除勞動合同》。其後工人認為協議中含“誤導” 成份﹐遂在2004年發起維權行動。但多次上訴均被法院以“此案是基業內部改制﹐不屬法院受案範圍” 為由拒絕受理。街頭靜坐和上訪北京的努力也沒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