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廢除九十項行政處罰但保留勞教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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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宣布廢除九十二項行政處罰條例,但《勞動教養條例》則仍然保留。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促請全國人大儘快修改法例,廢除勞教制度。但有訪民說, 就算廢除勞教,也不能阻止行政機關濫用職權,欺壓老百姓。(張麗明報道)

中國國務院上周宣布廢除九十二項行政法規,其中包括《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說,廢除這些行政法規主要因為部分法規已過時,另外一些法規也已由新的法律取代,因此決定廢除。

這次廢除的行政法規,佔中國現行六百五十五項行政法規的百分之十四,但甚具爭議的《勞動教養條例》並不包括在廢除行列。

勞動教養制度在中國實施了超過五十年。國際人權組織一直批評中國的勞教制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容許行政部門在未經審訊下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海外媒體不時都會報道勞教人士被虐待的新聞,更有報道說,在勞教所裡被虐待致死的人達數以萬計。

上海訪民段春芳的哥哥段惠民,前年十一月到北京上訪後被判勞教一年,但兩個月後突然病危,被勞教所人員從監獄醫院送回家,兩天後病逝。段春芳說,段惠民被送進勞教所前身體良好,但兩個月後突然死亡,估計是在勞教所裡受到虐待,加上在被捕時曾遭毒打,卻沒有得到適當治療而失救致死的。她說:他遭到毒打以後,就被送去勞教。他一身的傷,按照法律,根本不適合送去勞教。但他受到打擊報復,延誤他治病,還遭到虐待。

段春芳說,其兄被判勞教,家人全不知情,也沒有收過公安局的通知。她認為,勞教制度完全違背法治精神,嚴重踐踏人權,應該廢除。不過,就算廢除了,也不能阻止行政機關濫用職權,欺壓老百姓。她說:這是體制的問題。我們國家根本沒有法治。好像胡佳,他現在被逮捕,按照法律,律師可以見的,但他們不讓見。好像陳小明,他判了兩年有期徒刑。他進去時是一個很健康的人,但在裡面受到虐待,加上一些腐敗份子在裡面說權,說錢,所以我們這些人根本無法得到治療。

四十三名中國學者和專業人士去年十一月聯署致函國務院法制辦,促請國務院廢除《勞動教養條例》。

聯署人士北京律師張星水,對國務院決定保留勞教條例並不感到意外。他說,在中國,要廢除一項法規,必須經過一段長時間。他說:中國的改革不可能一年就做完,勞教不可能馬上廢除,肯定有一個艱苦的過程,必須有配套措施,不是一年、兩年的事。

好像這次被廢除的《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其相關法規早於九七年已被修訂,在刑法裡已沒有投機倒把罪,但其行政處罰則要在十年後才消失。

張星水說,勞教制度完全不符合法治精神,公安機關毋須通過審訊就可以把公民關押長達三年,剝奪該人的人身自由和抗辯的權利。他促請全國人大儘快修改法例,廢除行政機關的處罰權,改由法院經審訊後作出裁決,減低冤案的可能。(張麗明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