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日前夕,總部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發表聲明,要求國際奧委會不要繼續保持沉默,敦促中國兌現新聞自由的承諾。
“人權觀察”的聲明說,北京為得到2008年奧運會的舉辦權,曾經承諾新聞自由。 作為該承諾的一部分,中國從理論上允許外國記者根據臨時管理條例,在採訪人同意的情況下採訪。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外國記者還是經常性地受到當局的騷擾、拘押和恐嚇。 “人權觀察”的亞洲促進部執行長理查森在聲明中指出,國際奧委會不願意在中國新聞自由問題上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與奧林匹克憲章所倡導有關道德和人道尊嚴的原則不一致。他質疑,如果國際奧委會能批評中國政府沒有在2008年前改善空氣質量,國際奧委會在中國不兌現新聞自由承諾問題上為什麼就不能提出批評呢?
“人權觀察” 還舉出了在最近發生的違反新聞自由事例,上個月法新社記者在北京採訪婚介服務時被拘押。 一家外國電視台的工作人員在發現了一個上訪者非法拘押中心後被圍堵。 採訪記者被拘留六個小時,並被指控非法拍攝政府建築物。
此外,這一媒體採訪臨時管理條例,並沒有擴展到中國國內的記者﹐資料收集和新聞助理等協助外國記者採的人員他們經常受到當局打壓和報復。
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理解人權團體為何想利用奧運對中國施壓,但他不同意這些團體對國際奧運會的批評。 羅格說,他們當然支持人權,但是不要指望國際奧委會去做那些國際奧委會不能做的事。(潘加晴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