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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局今年初提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徵詢公眾意見,至3月3日共收到六萬五千多條意見和建議。依據各方的意見,當局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修改,並再次徵求公眾意見。
新意見稿稱,照現行條例的規定,政府既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拆遷。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近幾年來,行政強制拆遷的比例平均為0.2%左右,強制拆遷過程中出現的惡性事件雖然是極少數,但必須高度重視,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對此,二次征求意見稿規定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取消了行政強制拆遷。這樣規定,有利于加強對基層政府征收補償活動的制約,有利于減少在房屋征收與補償中的矛盾。
對於實施司法拆遷的新規定,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認為,至少比現行的拆遷政策有進步,但中國司法腐敗不公情況普遍,實際影響卻不大。他指出,中國許多地方法院是在政府操縱下執法,即使通過司法拆遷,如果法院沒有獨立審判權,仍然會繼續按照政府的意願,侵害護老百姓權益。
楊在新表示,要解決強制拆遷,核心問題是制度上改變,中國必需要進行司法改革,有司法公正和獨立審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