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法院周五宣布維持陳光誠案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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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圖片來源:公民維權網)

被判刑的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日前案件重審後,法院周五宣布維持原判,監禁陳光誠4年3個月。他表示要上訴,家人聞判後感到失望及憤怒。

沂南法院周五早上宣讀判決結果,陳光誠被控 “故意毀壞財物罪”及 “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成立,判處4年3個月有期徒刑。陳光誠的辯護律師團因路上受阻,未能趕及到法院聽判。家屬方面,只有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獲准進入法院聽判。陳光福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法院外戒備森嚴,他經過四道防線才能進入法院,同行的母親被當局以證人不可旁聽為由禁止進入。

陳光福對法院維持原判感到憤怒,認為他們並非依法而行,母親聞訊後,流下眼淚。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說,雖然一直都不敢抱樂觀的態度,但結果出來後,仍然難免感到非常失望,不過,她會盡量保持平靜,以免影響康復進展。她又說,宣判前一刻,當局就加派人員在醫院監控,並對她明言,不會容許她往法院聽判。

陳光誠的辯護律師下午會見過陳光誠,商討上訴事宜。記者致電李方平律師時,他們正與陳光誠道別,剛好聽到陳光誠說 “絕不放棄”。

李方平表示,雖然裁決對陳光誠而言並非好消息,但他仍然保持樂觀的態度,律師們反而對裁決感到震驚及有點沮喪。李方平說,所有委託手續已辦妥,他們回北京後,就會立即準備上訴的工作。

陳光誠因揭露臨沂當局粗暴推行計劃生育而受到迫害,今年8月,沂南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及「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3個月。案件上訴後獲推翻原裁決,並於周一重審。(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