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師告省司法廳濫用職權上訴案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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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首任宣傳部部長的執業律師陳越飛,狀告浙江省司法廳濫用職權,剝奪其律師資格的上訴周五被駁回。陳越飛認為審訊不公,表示會申訴到底。

陳越飛指浙江省司法廳,受浙江省紀委一些官員的指使,濫用職權,剝奪其律師資格的上訴案周五早上,於杭州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聆訊歷時近六個鐘結束,法院認為浙江省司法廳的決定無誤,宣布維持一審裁決。

記者在案件審結後聯絡上陳越飛,他認為法院的判決不公,由於他堅決申訴到底,為了不影響申訴的結果,他表示暫時不詳細發表意見。他說﹕因為我還有向中紀委申訴,請被理解。

到法院旁聽的前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表示,陳越飛在庭上揭露紀委如何對他打擊報復時,多次被審判長打斷,最後更以其講話與案件無關宣佈休庭。他說﹕陳越飛指出司法廳剝奪他律事權是偷偷摸摸,暗箱操作,審判長就多次打斷他的話,最後就突然宣布休庭,下午再開始。

昝愛宗認為,陳越飛當年被指貪污是遭陷害,因而長期申訴,亦因此一直受到紀委有關人員打擊報復,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受壓不再與他訂立工作合同,導致他的律師證按照律師法無法通過年檢,無法繼續從事律師工作,失去生活來源。

另一名到法院聲援陳越飛的杭州維權人士鄒巍表示,由於他證件不全被拒進入法院旁聽,只能在法院外支持陳越飛,但就被他看到法院人員接待到場聽審的司法廳官員,法院的公正中立備受質疑。他說﹕很多法院的領導陪著司法廳的工作人員,好像有點向他們匯報請示,實際上法院應是一個公正裁判機構,現在看到的是政府主導的的司法體系。

陳越飛原\x{7232}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中共區委常委、區宣傳部長,由於敢言受到上級的打壓,1998年被指涉嫌貪污被台州市紀委"雙規",其中54天被刑訊逼供,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其後被開除黨籍,並撤銷職務。他為此多年來一直申訴並自學法律並成功考取律師資格。今年3月,陳越飛所在的浙江橫遠律師事務所受到來自浙江省司法廳的壓力,不讓陳越飛在該所開展律師執業工作。他向杭州西湖法院提出訴訟,案件於7月開庭後,裁定陳越飛敗訴,他不服上訴。(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