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新疆率先推出首部法規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10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要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以中華民族大團結促進中國式現代化。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近日終推出民族交融促進條例,內容針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出行為規範,推動構建「民族互嵌式社會」,是中國首部類似性質的地方性法規。

據新疆新聞網報道,《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條例》日前完成制定,並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14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查通過。條例共19條,當中有16條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出行為規範,規定伊犁州內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採取經濟補助、環境優化、完善設施等措施,逐步推動構建「各民族互嵌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

伊犁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江爾森.努爾阿西表示,一般法規草案經人大常委會議2次審議即可交付表決,是項條例經3次審議才交付表決,是很少見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從伊犁的實際情況出發,解決「突出問題」。

中共當局在新疆建立的人口控制制度,旨在抑制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同時透過增加出生和移民來促進漢族人口,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是中國官方近年喊出的少數民族政策,也被視為防止少數民族有分離意識的舉措。

《中央社》報道,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2021年8月舉行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指示,要完善政策舉措,營造環境氛圍,逐步實現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今年10月28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中,則要求要推進各民族人口「流動融居」,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

記者:李向陽 編輯:溫曉平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