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拆致多人死傷劉大孬被判死刑

河南省鄭州拒遷戶劉大孬開車阻止強拆,造成清拆人員4死15傷的案件,一審結束逾1年後,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周五(23日)作出判決,被告罪成,判處死刑。(文宇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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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抗拆開貨車撞人致4死15傷的鄭州市農民劉大孬,去年7月一審結束後一直未有判決。為劉大孬辯護的北京律師王才亮上周五在微博上表示,劉大孬的家人間接從該案受害人的家人處,看到劉大孬被判死刑的判決書,然後向他進行查詢。正在出差的王律師形容聽到消息後感到十分驚訝,於是立即請另一名律師任佳慧到鄭州了解情況。

不久後,新華社週五晚發出稿件,證實指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劉大孬的罪行極其嚴重,即使他事後主動投案,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裁定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成,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16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約71萬元。

記者向任佳慧律師詢問,她說,周一下午在鄭州會見劉大孬了,形容對方的情緒平和,精神尚好,但對方對民事部分的指控不提出上訴。任律師又說,他們已把劉大孬簽字後的上訴狀送至鄭州中院,等待高院通知二審的開庭時間,希望高院能慎重處理。

任佳慧:"因為他認為確實為人家造成了很大的損害後果,但對於刑事部份,他認為法院一些認定的事實,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所以他還是堅持上訴。我今天下午會見完後,已經把他的上訴狀送到鄭州中院,再傳到高院進行二審。"
記者問:"信心大不大?"
任佳慧回答:"因為現在還沒開始,我們也不知高院對這案子的意見如何。家屬沒有說要採取法律之外的途徑,因為他們還相信法律會予以公正,我們也是希望二審時,法院再慎重進行審查。"

網友紛紛在新浪微博討論劉大孬被判死刑的事。不少人認為遼寧省本溪市拆遷戶張劍2008年也因為抗拆用刀刺死拆遷人員一案,在得到社會關注和呼籲下逃過死刑。同樣劉大孬也因為抗拆自衛,不應被判死刑。有網友更說,地方政府的強拆和強征政策,才是這場命案的始作俑者,緊急呼籲最高法院"刀下留人"。

劉大孬一審時曾到法院旁聽的鄭州拆遷戶賈靈敏,也對劉大孬被判死刑感到難過和可惜。她說:"在這事情上,劉大孬是按照國家屋權法上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我認為有點可惜,因為強拆人員沒有任何的拆遷手續,可以幾百個人拿著棍棒來拆人家的房子,那為什麼我們就不能自衛呢?我希望最高法院不要判他死刑。"

為家園被強拆而一直抗爭的賈靈敏,2年多以來在被強拆廢墟上搭建的棚屋,一次又一次被拆掉。由於當地沒有律師願意受理,因此賈靈敏近日遠赴北京委託律師,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討回自己的合法財產。

2010年的6月1日,政府各部門共派約500人到南劉莊村進行強拆,村民奮力阻止。當時60歲的劉大孬把自己的貨車開了出來,停在拆遷機械前面,試圖阻止拆遷機械運作,同時也將村民和強拆人員分隔,藉以保護村民免受襲擊。及後強拆人員拿起地上的磚頭砸劉大孬的車玻璃窗,村民見狀開始反抗。在這時候,劉大孬開動了貨車,最後造成流血死亡事件。案發後,劉大孬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約700名村民後來也聯名為劉大孬求情,希望法院從輕判決。

劉大孬的辯護律師強調,劉大孬開動貨車時看不到車前有人,待他發覺有人時已來不及煞車。又認為事件因由政府違法拆遷引起,當時劉大孬過於恐懼,其行為應屬急於逃走心態下的過失犯罪,建議法庭以交通肇事罪論處。